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游泳场所专项卫生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游泳者的身体健康,防止因游泳池池水不合格导致的传染病传播,结合我区游泳场所监督现况的同时,落实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将对全区游泳场所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7月6日——2020年8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一)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全部游泳场所。

(二)其它游泳场所。按照国家、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  

从卫生管理、卫生设施、现场检测、水质检测、从业人员情况以及集中空调情况着手,有效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场馆卫生管理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制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及操作规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上墙;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记录及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水温等水质检测检测记录完整齐全;设置禁游标志、水质公示牌等。

2、卫生设施设备及运转情况:按要求设置更衣室、沐浴室、卫生间、强制通过性浸脚消毒池和淋浴;池水循环净化设施、池水消毒设施、游离性余氯、PH值、水温等水质检测设备正常运转;强制淋浴及浸脚消毒池的设置符合卫生要求;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等。

3、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监督抽检  

有开放前游泳池水质监测评价报告及开放期间游泳池水质检测报告,包括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浸脚池水余氯等。要求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并且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有相关记录。

四、检查分工

1、领导小组:

组长:何斌  

组员:何海钢、李晶灿、贺平波

负责各检查小组检查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

2、检查小组:

一组:何海钢、唐寿江、李丹

二组:李晶灿、李辉、胡忠琴

三组:贺平波、尹亮、张宇亮

负责各自片区具体的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管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

(二)严格管理,确保标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指导并监督其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监测,确保水质。

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及标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真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的曝光力度。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游泳场所卫生问题要及时查处并做好回复工作。

(五)信息公开,执法透明。

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监督、抽检及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并录入信息系统。

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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