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
负责党建全面工作、人事工作。
局长
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分管综合...
副局长
负责法制稽查、信息管理、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稽查科)
负责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全区范围内相关的突发及疑难急重事务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