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颁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字体大小:

各市州统计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0〕368号)和2019年修订的《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申请审核、培训考试、核定制发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优化存量,确保增量质量原则,以建设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对精于业务敢执法,勇于担当善执法,乐于奉献愿执法的优秀统计人员按规定颁发统计执法证。

二、颁发程序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印制和核发统计执法证。根据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和省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申请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本机构统计执法证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初步审查和审核工作。执法监督局、国家统计局巡考组负责资格条件审定,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1.组织申请。

(1)资格条件。申请统计执法证人员,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统计执法证申请表》(填表说明见附件1)。

(3)申请材料。申请统计执法证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统计执法证申请表;②干部任免表;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关于学历、编制、职务、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⑤关于法律知识、统计业务知识、执法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⑥无《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证明材料。

上述6项材料应当完整准确,不可或缺。

上述6项材料需由申请人所在机构按人逐项单独提交,按照从第1项到第6项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其中,第2、3、4、6项应经申请人所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未设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人员编制性质证明,应由人员编制管理机关出具。第5项应经申请人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2.组织审核

(1)初审。全省各级统计机构,依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拟参加资格培训考试人员,并将申请材料报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2)审核。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依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全省拟参加资格培训考试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确定可以参加资格培训考试的申请人员,按照省级处室、地区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名单,制作成EXCEL表格,报送至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3)审定。国家统计局巡考组负责对巡考地区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由巡考组组长和巡考人员在申请人的《统计执法证申请表》审定意见栏签署“合格”意见并署名。

在资格条件审核中,凡是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请人,一律判定为资格条件不合格。

(二)培训考试

1.组织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卷命题、统一开考时间。资格培训和考试依次进行。

2.职责分工。省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证申请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工作。

3.考试范围。详见《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大纲》(附件2)。

4.考试命题。依据考试大纲,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命题,涉及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等7种题型。考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为合格。

5.试卷制发。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统一制卷并运送至各考点。

6.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统一定于11月18日上午10:00至11:30,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三)核定制发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具体负责统计执法证的核定制发工作。

三、工作要求

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是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认真负责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扎实做好申请审核工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庄重大方,言行举止有礼有节,否则,可能会影响执行公务、引发行政诉讼风险。各级统计机构务必把好执法人才关,保障善执法者持证,持证者应执法。

2.做好维护考场纪律工作。打铁必须自身硬,执法者必先守法。应试人员违反考场纪律的,应当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考试中舞弊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记入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考点要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统计执法证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临时工作小组,制定统计执法证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配备防疫用品。

联系人:王亚蓬;联系电话:0731-82212340,13637490551;电子邮箱:462359467@qq.com。

附件:

1.统计执法证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大纲

3.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统计局

2020年11月2日


统计执法证申请表及填表说明.xls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大纲.doc2020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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