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开福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来源:开福区统计局 字体大小:

2022年,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推进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普法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二、普法对象

(一)党政领导干部。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二)有关部门。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推动部门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开展。

(三)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统计调查对象。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三大普法条例,推动调查对象配合开展统计工作。

(五)社会公众。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丰富普法内容。各级统计机构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宣传作品,挖掘统计法治工作实践中的特色、亮点,大力宣传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例

(二)创新宣传形式。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地铁、公交、商场等公共场所投放普法宣传标语、贴画,利用短信平台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发送普法宣传信息。

(三)普法融入日常统计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调查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量大面广的四上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对新增入库入规单位实行“送法上门”。

(四)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内容。

四、工作安排

根据全统计法治工作部署安排,分阶段重点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统计普法、执法骨干培训。3-5月份,积极参加省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普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统计干部学法用法。6-8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网上普法学法,推进统计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践行依法行政。

(三)开展统计开放日普法。9月份,利用“9.20”统计开放日,制作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普法氛围。

(四)推动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学法守法。10月份,结合统计法入党校,利用专题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普法宣传,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开展。

(五)注重调查对象学法守法。11-12月份,结合各专业年报、定报业务培训会契机,在培训上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日常统计工作开展,聚焦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送法上门,推动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12月份,充分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参与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同时,利用各类载体平台播放统计法治宣传动漫、以案说法等作品,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切实提高全民的统计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学法守法。

五、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和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


长沙市开福区统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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