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开福区统计局 字体大小:

2021年,开福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准则,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工作要求,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有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四个层面的法治宣传。一是领导干部层面。推动和配合政府在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议上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结合落实国家统计督察要求,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二是统计人员层面。除了参加省局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班外,于第四季度组织一期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有关部门、园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和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及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化区街两级统计员、部门统计员统计法治意识,守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底线。三是统计调查单位层面。结合单位新增、报表催报、数据核查等时机进行法律事务告知,结合统计年报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四是社会公众层面。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咨询互动。积极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严格依法履职。一是规范统计行为。建立和完善《开福区统计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福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开福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等业务制度,以及局内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提高数据质量。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和数据比对,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开展 “千人进千企服务提质效”专项行动,对全区四上单位实行全面走访,核实单位真实性和数据准确性。加强区街道两级和部门统计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在指导和支持下,对分属工业、贸易、服务业的8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三)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动态维护权责清单,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按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凡是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依托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法律顾问,对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强化政府合同主体责任,依法管理政府合同,从合同的起草、审查到签订、履行、备案归档等实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事务交流,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开展行政法律法规讲座。

迎接国家统计督察一是周密部署迎检。2021年国家统计局第四统计督察组进驻湖南开展统计督察,对开福区延伸督察。开福区成立以常务副长为组长的配合保障工作组,制定开福区配合保障国家统计督察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统计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的人员、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国家统计督察组要求,做好对接沟通、文件调阅、谈话和问卷调查等工作,保障了国家统计督察的顺利进行。  二是抓好督察整改。根据督察初步反馈意见,制定《国家统计督察开福区立行立改十条措施》,配套印发《开福区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开福区立行立改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督察整改有关工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与形势要求存在差距。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统计工作连续颁布重要文件,对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都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实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法治能力与法治要求存在差距。统计法治工作专、精、钻方面做得不够,目前统计法治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跟上形势要求。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依法履职。区统计局党组书记王湘、局长胡海飞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能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计部门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统、依法行政总体要求,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规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正常统计业务开展。

(二)树立法治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三)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定期开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四)压实工作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把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通过听讲座、自学等方式学习,树立法治思维,逐渐养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习惯。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加强对当前统计、行政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熟悉工作标准与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学会用法治的手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重视程度,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考取国家统计行政执法证,结合统计业务开展自学,提高法治监督能力。

(三)严格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对标对表,积极抓好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依法行政等工作落实,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长沙市开福区统计局  

2022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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