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之光 伴我成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各司法所、各学校、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根据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湘司发通〔2020〕4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20〕173号)、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之光 伴我成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长司发〔2020〕23号),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决定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之光  伴我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四、宣传重点

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以及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五、活动内容

(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27日—9月30日)

今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为主题。活动周期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民法典的认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二)“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法治示范课程”推广活动(9月—12月)

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法治示范课》光盘发放与资源共享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期间,各学校要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中小学“校园法律服务站”等法治教育资源,以年级为单位组织一堂法治示范课程公开课,并收集同学们的感受和意见,深化示范课程产生的示范效应,并开展针对性强,实施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9月—12月)

1.“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9月30日前)

区属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并将选手演讲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姓名、学校、年级、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在9月25日前发送到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区教育局将推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演讲比赛选手各1名,请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湖南赛区决赛。除报送视频选拔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

2.法治知识网络比赛活动(9月19日—9月27日)

区属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法治知识网络比赛。比赛内容以宪法知识为主,依托湖南省教育厅“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edugov)进行。报名方式:关注“湘微教育”公众号,点击屏幕底部“宪法知识比赛”,再点击“初赛报名/开始比赛”进入小程序页面,选择所属地区和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00(未报名者,无法参赛)。小学生参赛时间为9月19日9:00-17:00,初中生参赛时间为9月20日9:00-17:00,高中生参赛时间为9月26日9:00-17:00。

3.“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

在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 年行动计划,利用法治课、班队会、计算机课,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参加教育部开展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教育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组织老师登录“教师法治培训平台”,参加网络学习,普及宪法知识。

(四)国家宪法日活动(11月29日—12月5日)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积极参与教育部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在宪法学习周内,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中小学“校园法律服务站”等法治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宪法晨读、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法治宣传活动。

(五)法治巡展巡讲巡回开庭活动(9月—12月)

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制作一批主题法律宣传展板,在区直属学校中巡回展出。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开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作用,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以与青少年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授课基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校园巡讲。开展“我是小法官”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确定具体场次,通过模拟庭审进学校,让学生对法治知识形成具象了解,让法治教育立体化。

(六)加强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8月—12月。)

做好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和调整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法治副校长利用法治课堂,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学校广大师生树立树牢法治意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副校长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叙身边发生的感人事迹,讲抗击疫情故事,弘扬全社会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七)开展“法润童心”青少年法治童谣创作大赛(2020年9月-10月)。

“法润童心”青少年法治童谣创作大赛旨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各学校要积极征稿,作品内容要求以与青少年生活、学习相关的涉法问题与相关法律条文为主题创作新童谣,选题以新颁布的民法典内容为主,其它法律法规内容为辅。作品要求必须原创,主题鲜明,朗朗上口,传播正能量,揉合长沙方言或本地生活习俗表述为佳。新旧体诗词、三句半、打油诗、顺口溜等均可。每首最多50字以内;组合体裁不超过4首,总字数不超过100字。作品需提交WORD格式电子档1份、作者本人手绘(写)创作原稿照片3M以上JPG电子档1份。所有作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收集后交至区司法局邮箱2842036393@qq.com(活动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法润童心”青少年法治童谣创作大赛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司法所、学校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情况抓好活动部署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手,形成合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的各项工作。各学校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各司法所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以有创意、有吸引力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普法活动的影响力,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司法所应及时收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开展情况(附件1),将活动总结(含图片)于10月13日前报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学校应于10月16日前将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附件1)及法治副校长选聘情况(附件2)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后,要及时填写《开福区2020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于12月18日前报区教育局安全科。

区司法局联系人:石屏、佘佳,联系电话:0731-84558010。邮箱地址:2842036393@qq.com。

区教育局联系人:陶泽恩、谢红军,联系电话:0731-82528887。邮箱地址:kfjyxxaq@sina.cn。

附件:

1.开福区2020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统计表

2.开福区2020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情况一览表

3.开福区2020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登记表

4.开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名册

5.开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讲师团课程表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

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之光 伴我成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司发〔2020〕9号红头)_20201010154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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