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2022年上半年,开福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长沙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法治开福、平安开福”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代理区政府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2年1至6月,共代理政府复议及诉讼案件96件(其中代理征拆类85件),结案65件(含去年结转17件),案件审理结果均为胜诉裁判,有效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法治形象。据统计,2022年以来,以区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胜诉率为97.9%。

2.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报请区政府印发《长沙市开福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局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长沙市中院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定期沟通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信息,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工作的监督与落实。

3.为全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实行“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的审查模式,共审查各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和权利告知书30份,提请、参与行政司法互动9次,为四大片区高效推进征拆进度、项目扫尾清零和遗留问题风险化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共审查重大政府合同并出具书面意见47份,涉及金额达5.1亿元。组织2次重点项目法律风险研判会,为恒大、青竹湖湘一转公等涉法涉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审查和指导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审查涉法事务并出具法律意见26件,重点对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等中心工作做好法律审查把关,及时审查《关于开展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告》《开福区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材料,对长沙学院周边自建房经营场所整治,望麓园街道、清水塘街道排查整治中发现经营证照不全、存在违规改建和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处理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5.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全市行政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的要求,统筹做好全区各执法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限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情况汇总上报。根据区级案卷评查情况和接受市案卷评查情况,报请区政府办印发了全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并于5月24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讲评会议。编撰开福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报请区政府发布,作为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范例。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日常评查指导,对区民宗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的9本案卷进行了评查指导。整理编撰《开福区居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行政执法依据汇编》,整合市、区两级12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依据46项,针对居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违法行为提供执法指导意见。

(二)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1.全面铺开“八五”普法宣传。上半年,区司法局向全区发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普法宣传短信1万余条,印发《长沙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基层群众应知应会20问》宣传折页2万余份,利用室内外LED电子显示屏和宣传广告栏,持续滚动播放(张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宣传标语。部署开展了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法下乡”活动、开福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并与宣传部联合开展开福区普法先锋人物评选,完成普法先锋人物视频拍摄工作。3月15日,《法制周报》整版刊载开福区法治政府建设文章,题为:《开福区出好“三招”筑就平安开福》《普法宣传进万家 法治建设不打烊》。

2.有条不紊开展示范创建工作。1月18日,区委常委会第1次会议研究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开福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开福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2月23日,召开开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开福区“八五”普法动员大会,审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4月12日,区委常委会第8次会议研究依法治区工作,审议通过《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先后印发了《开福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福区行政争议溯源治理工作办法》《2022年开福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4月14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小微课题暨政府系统理论调研大比武活动。5月20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春雄主持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春雄主持召开区落实长沙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第三方实地评估迎检工作部署会,就做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第三方实地评估迎检工作作进一步动员部署。5月24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讲评培训,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转化运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6月21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研究制定了《长沙市开福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3.积极推进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积极申报第二批长沙市“法治乡村示范点”,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支持保障,注重经验推广,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协同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捞刀河社区已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秀峰街道湘民社区等多个社区获评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努力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022年4月,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开展的开福区普法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全区16个街道114个社区共评选10名“法治带头人”、10名“法律明白人”和5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的方式,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据统计,近三年来“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累计入户普法宣传3300余次,开展主题法制宣讲100多场次,解答咨询3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超过10万份,全区法治宣传氛围逐渐浓厚。

(三)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出台《开福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主题日方案》,健全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积访积诉案件,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应援尽援”。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件,其中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92件;共处理投诉案件9起,结案率100%。

2.不断健全完善法援律师队伍。组织法援律师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省法援中心负责人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行解读,提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全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采取书面审查及实地考核的方式,完成了区属57家律师事务所、710名律师的年度考核,以及6个法律服务所、48名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3.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公开遴选,为全区114个村(社区)配置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解决了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完成了年度考核。

(四)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1.持续巩固智慧矫正建设成果。作为全省“智慧矫正”试点建设单位,去年我们顺利通过了司法部的智慧矫正验收,现已建成“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的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形成了社区矫正管理智能化、业务数据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学习自主化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上半年,我们主要在规范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网上督查、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与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业务流转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探索,努力让社区矫正智慧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72人,经教育矫治有2855人顺利解矫,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17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30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均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无一起社区矫正恶性案件,无一起负面舆情发生。

2.不断探索“矫正对象、安置人员”教育帮扶路径。一是突出教育矫治创新。自2014年以来率先启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非执法性工作,发挥专业力量的专业优势,打造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案教育的“2+N+1”套餐式精准矫正模式。常态化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扎实开展心理矫治,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疏导、道德教育、法律指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从2014年至今,累计完成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量4061例、重点对象心理咨询和跟踪走访98人次、教育学习30849人次、团体辅导8575人次、就业指导1697人、扶贫帮困298人、社区服务21260人次。二是压实责任,无缝对接。联动公安、民政、卫健、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按照“逢放必接、逢放必管”制度要求严格压实重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目前全区在册刑释安帮人员1174人,重点三无(无业可就、无房可住、无亲可投)人员接回率100%,安置率100%。三是社会参与,形成合力。逐步加大对区级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政府投入和运行管理,特别是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运行以来,区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湖南恒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省内各监狱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其中一名中缅边境无国籍女性“三无”刑释人员在基地过渡性安置一年,于2022年5月被监狱送返云南,并落实国籍和户籍。

3.多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2月23日,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全面铺开,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推广新乡贤,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和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有机联动,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治理格局,实现矛盾纠纷在全区范围内流转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2年1至6月,全区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79起,制作调解案卷225宗,其中疑难复杂纠纷53起,争取赔(补)偿金额2400余万元。

4.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推动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推进开福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目前开福区已创建2个省级模范化司法所(东风路、秀峰),10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沙坪、伍家岭、通泰街、望麓园、芙蓉北路、洪山、湘雅路、清水塘、四方坪、月湖),创建达标率占75%,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00%全覆盖。新河司法所新址于去年4月完成装饰装修投入使用,青竹湖司法所新址于2022年3月完成装饰装修投入使用,望麓园司法所拟在明年对办公场所进行提质改装扩建。

(五)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综合能力。

1.以目标管理考核促责任意识提高。出台《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提高了调解员的政治站位,强化了调解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细化了考核指标和要求,将街道(行专)调委会、驻所调解室、社区调委会、诉源治理工作站、行业单位内部预防化解纠纷情况统筹纳入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预防化解指导辖区矛盾纠纷的职能职责。

2.不断丰富调解员队伍的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以“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以致用”为原则,采取随岗轮训与开班培训相结合,分设两个随岗轮训点(芙蓉北路司法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跨时4个月,安排部署全区2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序开展岗位轮训,重点培训调解经验技巧、平台数据报送、经典案例写作、案卷制作规范格式,资深调解员传帮带,畅通机关基层沟通渠道,专家开班讲授《把脉个性特点,驾驭调解的力度与速度》《调解纠纷技巧与实际运用》等方面知识,从思想认识、品格培养、理论知识、实战操作等方面,不断提高调解员安心岗位履职尽责意识和钻研办法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

3.依程序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选录2名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以上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快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步伐,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为加快建设强盛魅力幸福和谐的现代化新开福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紧扣中心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征收拆迁等中心工作,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四大片区指挥部法务工作,提供全程精准法律服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以法治审查防范风险,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阳光复议提升法治政府形象,以优质法律服务助推经济发展,加快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省、市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会议,为法治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持服务大局,铸实司法保障。一是强化队伍,做好不同层面的征收法务培训,在抓好自身审核队伍的专业素质的同时,提升征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水平。二是继续全力参与黄兴北路片区、火车北站片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严格审查把关,针对重点项目征收拆迁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认真研究,寻找破解难题的法律依据和方法,确保重点项目依法、高效、稳步推进。三是促进律师在项目中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参与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的审核以及个案研究,强化法务保障。四是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等中心工作的法律审查把关,针对居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违法行为提供执法指导意见。

(三)发挥调解优势,着力化解矛盾。一方面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整合优秀调解资源成立重大突发矛盾调处小组。依托司法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枢纽,在村和社区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基础平台,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对矛盾纠纷“外溢上行”风险性规律性研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另一方面,通过实地了解、问卷调查、抽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人民调解工作的短板弱项,积极借鉴上级机关、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联合社会服务组织,科学施策、对症用方,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提升,培养更多全能型优秀调解员。

(四)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围绕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宪法进宾馆(景区)活动,推进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加强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禁毒、消防、反电诈、反有组织犯罪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继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模式,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年度述法评议机制,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法工作。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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