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力服务“433”产业攻坚,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2020年工作总结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宣讲和学习研讨,细化责任分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开展“鲜红的党旗始终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主题党日,1名同志火线入党。加强民兵队伍建设,强化律师党建工作,设立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实现党建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全覆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在抗疫战斗中,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闻令而动、不畏风险,以战时状态,坚守防疫一线,24小时值班值守,下沉街道社区一线防控,入户排查11137户,与辖区居民共克时艰。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编发《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自发抗疫募捐12万余元。选派10名干部担任驻企联络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开展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展示开福司法行政的担当与风采。

(三)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服务“433”产业攻坚和“百日竞赛”活动,在服务项目建设、防范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实行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点四大片区指挥部法务工作,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法务扫尾清零,共审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和权利告知书203份,代理征拆复议、诉讼案件148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40余次,申请强制执行49 户,强制执行后带动签约62户。代理政府复议及诉讼案件176件,办理承办复议案件39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100%。行政复议案例获评2020年全市“以案释法”优秀典型案例。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表扬我区应诉工作。圆满完成全省首个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的换届工作,全程为四方旧货市场整治关停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如期拆除倒地。举办全区政府合同审查管理专题培训,实行“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的审查模式,共审查重大政府合同并出具书面意见115份,涉及金额达85亿元,为中心工作法治护航。

(四)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夯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向纵深发展责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被市级推荐参加全省创建测评,《法制周报》推出系列报道。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15次,审查重要涉法事务47件,全面清理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举行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14家执法单位案卷111本。承办《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长沙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助企纾困“柔性执法”,出台《关于规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指导制定不予处罚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件执法中感受公平正义。

(五)提质增效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1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讨薪专项案件20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全省文明窗口单位。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全力争创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全区合格率100%。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助力依法防疫”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举办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全区法治宣传氛围日趋浓厚。

(六)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开展“查隐患、解纠纷、护稳定、促发展”专项活动,突出强化医调、规范交调、打造物调、推广商调,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44起,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和刑罚一体化建设,推广“智慧矫正”品牌,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局长姜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卫东,区委书记曹再兴先后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予以高度肯定。邹小华、袁剑分别荣获全国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49人,解除矫正2249人,均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为平安开福建设保驾护航。

二、2021年工作要点

(一)全力聚焦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考核指标和任务,主动作为,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做好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的审查把关、强制执行申请、应诉案件代理和疑难问题研究等工作,为黄兴北路片区、火车北站片区、金鹰片区、金霞片区的征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加强对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审查把关,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服务园区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积极探索行政纠纷诉前协调化解工作机制,以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作为基本原则,尽可能通过法院协调的方式,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二)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筹划召开全区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大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整完善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普法,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开展高质量法治创建。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法治长廊建设,加强对现有公园、广场、长廊的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作用。

(三)全力提质公共法律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部署。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情况,从2020年到2022年,基本建成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在现有基础上,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行优化完善,力争在2021年指导全区实现68%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提质增效建设,确保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到丰富、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推动落实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评选开福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优秀法律援助案卷”,大力宣传和表彰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挥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区内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推动律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引导,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广落实“三调联动”新机制,制定出台“三调联动”的实施办法。规范驻交警调解室和驻派出所调解室建设。依托司法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枢纽,在村和社区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基础平台,加强对矛盾纠纷“外溢上行”风险性规律性研究,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使基层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和刑罚一体化建设,推广“智慧矫正”试点成果,提升社区矫正质量。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求助帮扶和跟踪帮教措施,严防刑释人员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社区矫正涉黑涉恶人员监管,严防重新犯罪等安全风险。

(五)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逐步构建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继续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长沙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办法》(长法办发〔2020〕2号),加强对区属各单位法律顾问的监督考核,提升全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各项工作,严格对照示范创建的相应指标体系完善各环节工作,确保符合指标要求,做好迎接省、市各级评审的准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编撰全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为各执法单位提供行政执法的范例样本;抓好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效力动态管理,抓好区政府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应诉工作,做好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工作,提升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水平,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对区直单位和街道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特别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要求。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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