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罚字〔 2020 〕30号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市监罚字〔 2020 〕30号
当事人:长沙老兵调味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50XN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苏保良
联系电话:139****4716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工业园
2019年10月23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长沙老兵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2019年10月22日生产的“保良”原味剁椒进行抽样检测。2019年11月13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4303191028138-S号检验报告单,检验结论为:“该产品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2019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2日生产了“保良”原味剁椒50件,规格为:280g×12瓶/件,生产成本22元/件,生产成本共计1100元。2019年10月23日,本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取样品12瓶,抽样基数600瓶。2019年11月13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4303191028138-S号检验报告单,检验结论为:“该产品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修改单的标准要求”。2019年11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超过法定申请复检期限未申请复检。至2019年11月19日止,上述产品已经全部售出,销售价格为28元/件,销售金额共计1400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400元,违法所得3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情况。
2、2019年11月19日现场笔录1份、4303191028138-S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及送达回执各1份、2019年12月5日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的成品入库、出库及销售记录1份、销售单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与当事人的违法所得。
3、当事人提供的召回计划报告表1份、召回公告1份、回执1份、召回记录1份、整改报告1份、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采取召回、改正等措施,积极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行为。
以上证据具有关联性且能相互佐证。
本局于2020年2月2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开市监告字〔2020〕2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属于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本案货值金额不大,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采取召回、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罚款10000元,共计10300元,上缴国库。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0081110007802091012;开户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亭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七份,一份送达,一份交政策法规科备案,一份由办案机构留存,一份交业务科室存档,其他存卷归档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