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开市监催字〔2020〕0000016号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湖南飞英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市监催字[2020]000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主要内容:本局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开市监罚﹝2019﹞25号),已于2020年1月5号公告送达给你(单位)。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2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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