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开福区市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二部分 开福区市监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及备案。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协助进行反垄断执法相关调查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典以及国家、省、市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坚持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维护认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有关工作。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

(20)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2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和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调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区域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2)负责拟订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年3月,根据深化机构改革方案,原长沙市工商行政局开福分局、原长沙市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三局合一,组建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7个市监所-通泰街市监所、新河市监所、四方坪市监所、芙蓉北路市监所、伍家岭市监所、东风路市监所、望麓园市监所、秀峰市监所、湘雅路市监所、捞刀河市监所、洪山市监所、浏阳河市监所、月湖市监所、金霞市监所、清水塘市监所、青竹湖市监所、沙坪市监所;内设18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技信息化科、人事教育科等部门。分局17个市监所、18个科室均已纳入预算。

根据《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办发【2019】42号),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00名(含派出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规定。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184人,离休1人,退休7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福区市监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市监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均为空。支出包括保障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本级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8283.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83.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5.08万元,增长7.8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预算增加236.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5.6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增加94.66万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279.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数828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7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5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去年增加605.08万元,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预算增加236.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5.6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增加94.66万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279.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83.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6334.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948.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检测、奖励等经费435万,主要用于按照开福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及食品药品检测、投诉举报奖励等工作;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检测外包服务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检测外包服务工作;农贸市场专项管理经费4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方案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管奖励;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专项99.56万,主要用于辖区内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制度深化改革,推进市场准入窗口改革、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餐饮提质改造、农村集体聚餐专项33.55万,主要用于对之前的明厨亮灶项目支付运行维护费,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探索农村集体聚餐新模式,为农村居民统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社区协管员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激励机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给予经济补贴;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全市要求部署,完成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含日常创建工作经费、民意调查、创建宣传、迎检准备、台账印制、微信信息推广宣传等;果蔬垃圾资源化回收处置站运行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2个果蔬垃圾资源化回收处置站运行经费;监管所基层能力建设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着力加强基层监管所业务用房、监管执法设备、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办公场地水电物业正常运转,组建相对稳定的基层监管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市场管理监督等工作专项经费303.4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年报、信息抽查委托第三方、“双随机一公开”、吊销企业和撤销企业监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宣传;执法办案、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书籍及文书印制、查处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工作经费;分局信息网络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外包及耗材、档案智能管理电子化、信息档案资料扫描、局机关及基层所网络使用费;辖区内网络市场监管。局机关及派出基层所日常运行伙食补助;文明创建指数测评等专项工作;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45区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专项、“3.15”活动宣传;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费95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工作专项14.25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项目;特种设备监管等质监项目工作经费66.5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节能监管、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专项经费等质量强区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及宣传培训147.2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流通日常监管工作经费、餐饮环节日常监管及“两节两会”“三考”等重大活动保障、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预警检查、药械化日常监管、队伍能力等各项基础工作、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日常监管、上报、培训等;加强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集聚示范带动效应。根据全年培训方案开展各项市场监管执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执法办案水平,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开展监管对象安全培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等;打击传销专项47.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联合相关部门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掌上市监”移动执法数据服务专项114.07万元,主要用于“掌上市监”移动执法数据服务;创建人员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人员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62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开福区工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3.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开福区工商局整体支出 8283.1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涉及项目支出1948.75万元,其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检测、奖励等经费435万;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检测外包服务项目10万元;农贸市场专项管理经费42.6万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专项99.56万;餐饮提质改造、农村集体聚餐专项33.55万;食品安全社区协管员经费75万元;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经费50万元;果蔬垃圾资源化回收处置站运行经费20万元;监管所基层能力建设经费170万元;市场管理监督等工作专项经费303.47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费95万元;知识产权工作专项14.25万元;特种设备监管等质监项目工作经费66.5万元;食品药品监管及宣传培训147.25万元;打击传销专项47.5万元;“掌上市监”移动执法数据服务专项114.07万元;创建人员经费22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分享到:
2018cxghj_close.png 关闭 2018cxghj_close.png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