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 “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 “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现就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以下简称“马兰花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实施 “马兰花计划”的重要意义

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的示范性创业培训,通过激发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稳定企业经营,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项目实施以来,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课程内容不断丰富、师资队伍逐步优化,为推动“双创”稳就业、强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马兰花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对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马兰花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 狠抓政策落实、协调推进,确保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马兰花计划”工作任务,为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倍增效应提供有力支撑。

二、 积极推进 “马兰花计划”贯彻落实

( 一)规范创业培训课程管理。 

各地要按照《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等要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完善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积极采取小班互动式教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网 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乡村领雁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 。“创办你的企业”( SYB )培训、“改善你的企业”(IYB )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乡村领雁创业培训课程总课时原则上不低于56学时。探索 “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的指引( 2020 版)》要求,试点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融合的培训模式,线下课时原则上不低于总课时的70%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发适用于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课程和教材,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将其纳入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课程。

(二)明确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标准为:“创办你的企业”( SYB )培训1200元/人次,后续服务补贴8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 )培训1300元/ 人次;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500 元/人次(其中12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乡村领雁创业培训2400元/人次(其中13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线上培训与管理,800元用于创业实践指导咨询服务)。

(三) 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各地要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各类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全省师资年培训量不低于500人。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实现创业培训师资动态管理。各市州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每年需组织一次师资考核并通过提高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等活动,提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指导能力。创业培训讲师全年累计授课达42学时以上作为师资考核合格必备要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移出师资库。考核合格方可以全职或兼职教师的身份作为培训机构申请创业培训资质认定的条件。创业培训讲师需服从市州、县市区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派遣,严格按照课程技术要点承担创业培训授课任务,做好后续服务及监督评估。

(四) 促进创业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各地要加强创业培训 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指南》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后续服务。广泛发动更多优势资源参与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各类职业院校、高校、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实体开展创业 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将培训服务“送上门”, 为各类职业院校、高校、企业等机构组织提供培训课程、师资等创业培训优质资源。各地要优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培训机构,打造成为更高水平、更具社会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培训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适时更新并公布创业培训课程和创业培训机构目录。

( 五)强化创业培训监督管理。

各地要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工作原则,全面统一使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资金全纪录、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质量可监控。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估体系,做好创业培训日常管理、过程监督、培训考核、证书管理、效果评估、资金管理等一体化管理服务。将线上线下融合的创业培训纳入创业培训管理体系,引进或开发适用于线上线下融合的创业培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平台需具备基础教学和监督管理功能,应实现与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六)深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

各地要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和统筹推进。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为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见习、企业咨询等服务,推动开展线上创业服务。鼓励优秀创业导师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为创业实践提供后续服务,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指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各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要积极完善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管理体系,力争年度后续服务人数达到创业培训人数的70%以上。定期对培训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后续服务进行跟踪抽查,及时掌握创业实践率、创业成功率等情况。

( 七)推动技工院校开展创业创新培训。 

各地要建立健全 技工院校创业培训体系,支持技工院校组织开展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将创业创新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创新培训。加强创业师资配备,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师资培训名额可重点向技工院校倾斜,有条件的市州可以支持技工院校自主开展师资培训。支持在技工院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各地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按政策规定给予奖补。

三、推动创业培训助力乡村振兴

(一)大力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

各地要按照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技术标准和课程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学员培训及师资培训活动。开设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课程的培训机构应具备网络创业培训的资质,且至少有一间直播间,配有电脑、摄像头、灯光、话筒等设备,授课老师须取得相应课程的师资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各市州至少举办1期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师资班,引导具有新媒体运营专业背景和网络营销实战经验的企业家及创业培训老师积极参与,确保师资力量满足课程发展需求。

(二)加快实施乡村领雁创业培训。

对已创业的返乡下乡农民工等人员,各地要结合地方实践成果,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加快推广乡村领雁创业培训课程,积极培养农产电商、农旅融合、民艺文创乡村创业带头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支持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创业指导老师等专业人士,通过培训成为乡村领雁创业培训讲师,各市州每年至少举办1期相应课程的师资班。乡村领雁创业培训推广初期,由各市州创业培训主管部门从 “创办你的企业”( SYB )培训定点机构中择优确定2—3家机构进行试点,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乡村领雁创业培训的组织流程及技术要点另行制定。

四、保障 “马兰花计划”平稳健康发展

“马兰花计划”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体要求,强化督导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协调解决 “马兰花计划”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学资源开发、线上创业培训平台建设、师资培训、讲师大赛等工作给予经费支持,适时组织创业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交流活动。各地要积极宣传“马兰花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交流工作经验,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体部署安排,对各地贯彻落实“马兰花计划”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马兰花计划”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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