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福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各相关街道:

现将《开福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全区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开福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

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确认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的函》确认我区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单位之一,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动财务信息科学有效采集、存储、管理和应用,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构建立体化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二、试点范围

由沙坪街道先行开展试点,待村财软件“互联网+监督”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后,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涉农街道。

三、重点工作

财务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清产核资、登记赋码、产权管理、信用信息、数据服务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合同等经济业务的事前预审、事中关联、事后分析;满足资产清查报表、统计年报报表数据的自动抽取,形成农村集体资产全流程监管模式。系统主要分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模块。

(一)财务管理模块。对科目进行统一设置;开展会计凭证记账等会计核算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汇总形成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

(二)资产管理模块。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业务事项申请、登记、查询等管理。通过分类登记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信息,建立清晰、有序的资产管理电子台账,进一步理清资产价值及现状情况。

(三)资金管理模块。对资金使用进行申请、审批等管理;对票据进行管理;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以及账户维护等。

(四)合同管理模块。对合同进行登记、维护、查询等管理,建立清晰、有序的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职责分工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暂时沿用财政所统一代理记账模式。

财务管理系统角色主要分为:

(一)业务管理员:负责对会计科目、预算模块、预算报表、资产类型、审批流程等进行统一设置(街道财政所);负责对合同模板进行统一设置(街道农办);

(二)会计主管:负责对账套进行管理、对凭证进行审核、对报表进行查询以及相关基础设置等(街道财政所);

(三)会计员:负责完成村级日常的账务处理工作,开展凭证记账等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制作会计报表及预算编制等(街道财政所);

(四)出纳员:负责完成村级日常资金管理等工作,对资金支出、票据等进行管理和查询统计(街道财政所);

(五)资产管理员:负责完成村集体资产登记新增、购置申请、租赁申请、修缮申请、处置申请及查询等工作(各村、社区);

(六)合同管理员:负责完成村集体合同登记、维护、查询等管理工作(各村、社区);

(七)审批员:按照设置好的审批流程对村级资金支出、合同签订、资产租赁、资产购置等相关业务申请进行审批(街道财政所、街道农办、各村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成立区级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组建相应工作专班,组织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待农业农村部开放系统权限并赴湖南省开展标准宣贯及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及操作方法。建立上下联动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评估总结阶段。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试点工作中的不足,注重发现试点工作中的成功做法、经验,提炼形成制度性政策措施,把试点打造成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试点工作与村级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安排。建立区级主导、街村主责的工作机制,区级负责统筹推进,确定专人专班,指导开展试点各项工作;各街道、村社区负责具体实施,健全工作班子,明确各类系统角色专人负责,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增设系统角色账号。

(二)规范程序,注重实效。会计员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在处理账务时要严格按照2023年9月财政部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要求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审批员要严格审核各项业务,对程序不规范、不严谨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到位后进行审核。

(三)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区级采取定期或抽查的形式对系统应用试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供高效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业务规范和标准统一。针对系统应用试点工作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全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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