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开福区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各涉林街道: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2022年工作部署和省总林长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护林员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的通知》(湘林长办函〔2022〕13 号)文件要求,区林长办制定了《2022年开福区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开福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开福区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项巡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2022年工作部署和省总林长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护林员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的通知》(湘林长办函〔2022〕13 号)要求,8月8日至9月28日全省开展“护松 2022”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以林长制护林网格为基本单元,以“一长三员” (网格林长、护林员、监督员、执法人员)和生防专业人员为骨干,按照省林长办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开福区林长办制定方案,按照“网格化、小班化”要求,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销号。区林长办组织好“一长三员”技术培训,确保问题能及时发现、规范整改、限时销号。

街道林长和包村(社区)街道副林长要靠前指挥,统筹安排,推动巡查整改任务落实。“一长三员”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发现除治不彻底、除治质量不合格、疫木处置不规范以及房前屋后堆放松柴等问题,要拍照留存,通过林长制巡护系统及时上报。执法人员要根据护林员和监管员提供的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线索,依法调查处理。区林长办要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核处一处、销号一处,问题清单交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队伍或除治公司实施整改,谁整改、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鼓励疫点街道组织与疫情山场周边群众签订不使用松木薪柴承诺书,提倡将疫情防控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福区2022年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涉林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巡查、总结整改 3个阶段开展,2022年 9 月 28 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6日前) 。区林长办制定并下发专项巡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巡查阶段(8月16日-9月15日)。组织“一长三员”开展对护林网格和农户房前屋后、木材加工厂、涉林项目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拉网式巡查,对发现问题上报备案,对问题整改上报销号。9月15日前完成巡查任务。(9月1日-9月15日)全面进行执法,配合市森林公安局、执法支队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涉木企业(个人)开展集中检查,凡有擅自利用疫木的,严格按有关法规、规定查处。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15日-9月28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巡查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研究构建松材线虫病除治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拉网式专项巡查工作。区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于9 月 25 日前,将本辖区的专项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林长及“一长三员”履职情况报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是国家和省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2022 年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的关键之年,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全省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落实巡护网格“一长三员”的防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切实做到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规范。积极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查处植物检疫案件,要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办,对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与广泛开展检疫法规教育紧密结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制品检疫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强化以案说法的作用,提高涉木企业和个人的遵规守法意识。

(四)注重协作,严格督查。 在行动开展期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督查管理,做好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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