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福区环保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31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开福区环保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开福区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污染防治总体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行动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参与全区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制订及生产力布局、技术引进等工作的综合决策;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二)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三)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四)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订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区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并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补偿、污染损害赔偿、污染物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六)负责等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放射性物品、固体废物以及有毒化学品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湘江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查、“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接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来访及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有管辖权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各类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等情况的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八)负责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和生态村建设,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监督全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环境保护资质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平台,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十一)配合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全区核污染、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十三)承办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负责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开福区环保局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2个二级机构,行政单位:长沙市开福区环境保护局;二级机构包括: 开福区环境监察大队、开福区环境监测站。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0人,在职人数36人,其中:在岗人数2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1人;离退休人数15人,其中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开福区环保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开福区环保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注:2个二级机构没有单独核算,都纳入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2749.8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187.31 万元,增长 75.99 %,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369.2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69.26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487.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3.87 万元,占 54.06  %;项目支出  683.18 万元,占 45.94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856.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416.71万元,增长 58.07  %,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87.0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19.74 万元,增长 27.39 %,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87.0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0 万元,占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0.30 万元,占 1.37  %;节能环保(类)支出 1390.41 万元,占 93.50 %;住房保障(类)支出 40.54 万元,占 2.72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要求到类级科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62.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487.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79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 6.7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0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52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75.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3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6.9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139.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0.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0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03.8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5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4.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 45.4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65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5.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万元,完成预算的 55.09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加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0.2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7  万元,占 7.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14 万元,占  92.0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7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4 个、来宾 39 人次,主要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1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4 万元,主要是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局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保用效益,推动了预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4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3.36  万元,降低 33.9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人员调整。(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2.72  万元,用于开展执法考试培训,人数 6 人,内容为报考费;用于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食宿费;用于档案业务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食宿费,;用于省厅污染普查入户调查技术培训,人数 7 人,内容为食宿费;用于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两员”视频培训,人数60 人,时间为2天,内容为餐费;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9.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5.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4.4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4: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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