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开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1、申报企业应在湖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附件1)。    

4、重点聚焦制造强国重点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工业“六基”(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4×4”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领域。    

二、申报(复核)时间    

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0    

三、申报(复核)方式    

1、申报企业须是省工信厅已公告的湖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2、本次复核的企业为2020年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    

3、按属地原则,申报(复核)企业须首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称“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然后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和复核,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相关企业于3月10日前在培育平台提交申报(复核)材料,逾期不候。

2、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复核)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相关后果由申报(复核)企业自行承担。凡在申报(复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申报(复核)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严禁代理申报。省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各级工信部门受理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联系人:周芳、曹欣联系电话:0731-84558040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2-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3.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开福区工业和信息化

2024年21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

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

1)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2)属于标杆示范企业(满分5分,每满足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

A.湖南省上云上平台示范企业、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

B.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湖南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标杆企业

C.湖南省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D.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首版次软件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附件2-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2-2);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体现评价指标涉及的财务指标);

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

6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证明材料;

7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

8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9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10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的证明材料;

12属于标杆示范企业的证明材料;

13知识产权证书;

14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佐证材料。

16、若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提供一项:

3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的证明材料;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的证明材料;

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

附件2-2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内容和所提交的纸质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公章)

日期:

附件2-3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一)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

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三)所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四)所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类知识产权。

(五)所称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六)所称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是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具体自测网址、相关标准等事宜,另行明确。

(七)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

(八)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九)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十)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

(十一)所称省级科技奖励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十二)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在计算评价指标得分时,如指标值位于两个评分区间边界上,按高分计算得分。

(十三)本办法部分指标计算公式

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十四)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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