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开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长沙)建设、加快长沙市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长政办发〔2021〕24号)、《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长工信政策发〔2021〕30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细则适用于在长沙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从事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重点支持信创产品适配、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示范、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等方向。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有关申报主体资格条件的规定。申报项目应在“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中同步填报。

二、申报类别、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信创产业适配中心适配工作

申报类别:适配中心适配补贴。

申报条件:(1)平台已获得市本级网络安全产业专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类别补助。(2)适配中心提供较好的网络安全基础技术与应用研究、安全可控体系适配、国产软硬件平台适配、国产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适配等公共服务。(3)吸引相关企事业单位进入“PK(飞腾 CPU 和麒麟 OS)技术路线体系”与“鲲鹏计算产业”生态开展适配。(4)适配中心年度适配产品不少于150个。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平台运营基本情况。(3)平台运营单位场地证明、人员社保证明等材料。(4)贴花的平台运营专项审计报告、平台适配企事业单位服务合同明细、往来账款发票明细。(5)平台运营曾获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6)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支持方式:经认定,按照每个产品适配费用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适配中心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发展

申报类别一:安全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补贴。

申报条件:(1)安全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依托长沙市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推广平台进行推广,示范项目领域应为工业互联网+5G+安全应用。(2)安全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在工程机械、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医药、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在长沙市已落地并完成建设,且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可推广、可复制。(3)安全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推动构建起工业互联网设备和控制、网络(含标识解析)、平台、工业机理模型、工业APP、数据等的安全体系。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申报项目及场景基本情况。(3)贴花的申报项目及场景的专项审计报告(研发投入须单列)。(4)申报单位与长沙市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推广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企业签署的项目及场景应用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5)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贴花的上一自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企事业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6)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支持方式:经认定,对项目单位按投资总额最高20%予以企事业单位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300万元。

申报类别二:市级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示范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1)在本市范围内建设与运营了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项目的投资主体。(2)围绕湖南省重点产业链,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开展了应用场景实施和落地,项目通过权威机构的验收标准。(3)应用示范项目及场景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和行业示范性,可推广、可复制。

申报材料:(1)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含产值、税收、参保人员等证明)。(2)营业执照、上一自然年度贴花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3)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情况表及佐证材料。(4)申报材料正文(对照当年申报通知模板)。(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支持方式:经认定,由市工信局发文认定其为“长沙市工业互联网安全应用示范企业”。

(三)支持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建设

申报类别一: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补贴。

申报条件:(1)在长高校、科研院所、网络安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设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2)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各类网络安全终端职业人才。(3)实训基地组建网安师资库,开展网安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考核体系等标准体系建设。(4)已被市工信局认定为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单位。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单位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见附件。

申报材料:(1)实训基地基本情况(对照当年申报通知模板),已认定为“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单位”佐证材料等。(2)实训基地最近三个自然年度营收证明材料。(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申报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

支持方式:经认定,对每个基地给予30万/年的运营经费补贴。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每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申报通知。

(二)初审

由区县(市)、园区工信(产业)部门按照要求对申报企业(单位)所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项目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正式上报申请文件。

(三)部门复审

市工信局对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复审,将复审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

核查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2)提交的相关票据、文件材料是否完备。(3)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4)第三方审核结论或意见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5)其它必要的佐证材料。

(五)抽审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抽审。

(六)拟定资金安排方案

市工信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会同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研究提出资金拟安排方案。

(七)市政府审批

资金拟安排方案报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后,由市工信局将资金拟安排方案呈报市政府审批。

(八)结果公示

市政府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市工信局官网和长沙晚报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资金拨付

根据公示后的资金分配方案,长沙市本级会同长沙高新区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若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本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四、监督管理

(一)资金申报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区县园区初审推荐、部门复审、市政府审批、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执行。

(二)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市级同类政策。同一企事业单位同时享受本政策多项奖励条款的,按金额最高的一项奖励条款执行(适配中心适配补贴除外,经评审适配中心可同时享受运营补贴)。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四)区县(市)、园区工信(产业)部门依据分工承担初审和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把关。

(五)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支持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补充意见,会同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开展项目资金的稽察核查等工作。资金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工信、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开展的项目现场核查、资金绩效审计等相关工作。

(六)企事业单位、机构、团队(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将项目单位及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市级工发资金申报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7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和查重原则遵从长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完善。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上位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单位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长沙市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试点单位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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