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社区、朝正水利管理所:
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于2016年7月7日开展各社区、水利管理所2016年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拟定于2014年7月27日
二、考核内容
严格按照各社区、水利管理所考核清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评比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
3、发扬民主,干部公认的原则。
四、考核程序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程序为:①听汇报:由各社区书记、水利管理所主任进行汇报→②考核组查资料并对照细则逐项考核→③考核组对各社区、水利管理所进行测评打分→④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得出初步结果→⑤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方法
1、目标管理考核及社区班子成员考核分值采用扣分制。
2、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严格按照各考核单位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班子成员对联点单位综合工作及对应线上工作有“一票否决”权。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考核分值由考核内容和测评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考核占80分,街道测评占20分。
六、考核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考核、确保公平公正。
2、各考核单位要针对考核要点作好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的准备。
3、各考核小组记录员要认真记录好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并汇总考核结果。
4、考核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客观公正的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考核工作机密;不准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设置障碍,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月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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