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路街道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1年湘雅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不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街道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健全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街道、社区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严格实施网格化监管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街道、社区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要求整改,同时对无证无照的、安全条件差的餐饮门店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街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开展“十二大攻坚行动”。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配合区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护老”行动、“优质粮油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三小”食品整治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街2021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街道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二是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概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菜、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实施创建示范引领行动。
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分解落实创建任务,查找短板,补齐弱项,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面做好本区域国家层面评估验收备检工作,支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湘雅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