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5年开福区秀峰街道对社区(村) 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秀发〔2025〕46号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5年开福区秀峰街道对社区(村)
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办(中心、站),各社区(村):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开福区秀峰街道对社区(村)年度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5日
2025年开福区秀峰街道对社区(村)
年度考核方案
为全面加强对社区(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社区(村)目标管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重点对各社区(村)的工作成效、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为保证考核评价工作严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殷建锋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世林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考核评价小组。考核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街道社区(村)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通过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推进街道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考核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全体社区(村)“两委”班子及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社区(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由街道党政领导综合评价、各办(中心、站)工作评价、社区(村)群众评价、考核组评价等四部分组成。考核评价为百分制,其中街道党政领导综合评价占30%、各办(中心、站)工作评价占20%、社区(村)群众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20%。
1、街道党政领导综合评价。由各位党政班子成员对社区(村)年度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评价各占10%,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占10%。
2、各办(中心、站)工作评价。由各办(中心、站)负责人根据本条线工作完成情况,对社区(村)本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占20%。
3、社区(村)群众评价。考核组到社区(村)开展年度考核时,由参会人员对社区(村)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参会人员应包含全体社区(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居(村)民组长、妇女组长和部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等,占30%。
4、考核组评价。根据现场考核、谈心谈话了解到的班子运行、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占20%。
(二)社区(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由业绩考核、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等三部分组成。考核评价为百分制,其中业绩考核占50%、领导评价占30%、民主测评占20%。
1、业绩考核。按本社区(村)完成各办(中心、站)条线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的评价得分进行折算,总分值为50分。
2、领导评价。社区(村)书记的评价得分按照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各占20%,街道其他班子成员占60%的比例确定。其他工作人员的评价得分按照联点社区(村)的街道班子成员占50%,社区(村)书记占50%的比例确定,总分值为30分。
3、民主测评。年终组织民主测评,由街道各办(中心、站)主任、党员及群众代表对社区(村)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各占50%,总分值为20分。
(三)考核评价和测评计分标准:班子评价和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系数1、0.8、0.6、0,评价得分=(“优秀”票数×1.0+“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较差”票数×0)/有效票数×100%,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社区(村)工作人员评价和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系数1、0.8、0.6、0,评价得分计算方法同上,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四、考核程序
(一)进行工作部署。由街道考核评价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年度社区(村)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制定考评依据。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三)组织年终考评。由街道考核评价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考核组,对社区(村)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汇总后按照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提出考评建议。由街道考核评价办公室综合年度考核结果,并综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日常了解的负面情况等,按照一类比例,综合研判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及结果运用方案。
(五)研究审定结果。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对考核评价结果等次及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社区(村)考核评优比例
街道考核评价办公室根据各社区(村)年度考核得分情况,结合测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参照区级标准,不超过参加考核班子总数的30%。被评为一类的社区(村),街道将通过以奖代拨的方式补充工作经费3万元/年。
(二)社区(村)工作人员评优比例及考核奖金标准
1、考核评价结果为一类的社区(村),由街道党工委予以通报表彰,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评为优秀等次。
2、考核评价结果为三类的社区(村),个人年度考核奖金按同类人员的80%发放,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
3、社区员额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社区员额总人数的20%,年度考核为一类的社区可将优秀比例提高至25%。村工作人员(不含聘用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4、社区(村)分正职(书记、主任)、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其他员额人员、聘用人员四个类别,合理拉开档次。年度考核奖金由街道考核评价办公室根据各社区(村)的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差异化发放方案,报党工委会议审定。凡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社区(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上浮10%;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的社区(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发100%;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社区(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下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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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党政办公室2025年8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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