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及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办所、各社区

《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及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经街道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工委

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2021124

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及社区员额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建立健全社区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鲜明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务求实绩的工作导向,根据《关于对社区班子及社区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办发〔20098号)和《关于下发2021年市对区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体系及市考指标协作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开绩发〔20211号)、《关于下发2021年各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的通知》(开绩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及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黎琴任组长,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友俊任第一副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街道工委副书记范文波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统筹领导全街社区的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审定社区各类绩效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等;统筹抓好社区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并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分析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价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真实性。

2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3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评价作为重要依据,把群众监督作为重要保障,吸引社区群众参与考核,切实增强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

三、适用范围

全街所属7个社区班子及社区员额管理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社区班子的绩效考核

社区班子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特色工作三部分组成,分别占基础分的70%20%10%

1.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满分70):由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占50分、20分。季度考核根据《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和《伍家岭街道社区工作目标管理季度考核表》(附件2),每季度对各社区班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打分排名,季度考核结果报街道班子会议研究后给予公示。年度考核根据街道年终对各社区班子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民主测评情况(20分):每年年底由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联点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含两代表一委员),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系数1.00.80.60.4,测评情况汇总合并计分。

3.特色工作实行加分制(10分):特色工作主要指社区的工作在区对街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作为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加分的项目。经街道班子会议审议,社区特色工作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加0.50.2分。

4.街道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综合得分,区对街考核排名一类、二类、三类时,分别按不超过60%45%30%的比例评定一类社区;重要指标完成滞后,影响全街工作目标考核排名的、职能职责、党的建设出现重大失误的,原则上评为三类。

(二)社区书记、主任的绩效考核

社区书记、主任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履职情况、民主情况和工作作风三部分组成,分别占基础分的70%20%10%

1.履职情况(满分70):由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占50分、20分。季度考核由社区班子季度考核成绩折算而成。年度考核由社区班子年度考核成绩折算而成。

2.民主情况(满分20分):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联点干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群众代表(含两代表一委员),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系数1.00.80.60.4,测评情况汇总合并计分。

3.工作作风(满分10分):由街道纪工委根据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计分。

4.街道以年度为单位,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根据得分高低,将社区书记、主任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超过社区书记、主任总数的30%

(三)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工作实绩、民主情况和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别占基础分的70%20%10%

1.履职情况(满分70):由街道站办所按季度对各条线工作完成情况,对各社区考核计分。社区员额管理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应折算得分;兼职多个岗位的员额管理人员根据各对应部门的打分,计算出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两人或多人兼一项工作的,则单独计算每人所负责的分线工作得分,再纳入个人总分平均计算最后得分。年度考核由街道站办所季度考核成绩汇总后,按照部门计分,最高分为70分,员额管理人员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满分20分):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街道联点干部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系数1.00.80.60.4

3.综合评价(满分10分):由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协作和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计分。

4.街道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社区综合考核得分高低情况,将社区工作人员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合格等次占社区员额管理人员总数的20%70%,其他等次占10%的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1)员额管理人员负责的条线工作被区级以上(含区级)评为优秀的;

2)社区创新性工作得到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表彰,或在区级以上(含区级)作工作经验推介的;

3)在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综治维稳、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的;

4)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中(如防疫、征收、城市管理、维稳、防汛、救灾、安全生产、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得到组织、群众赞扬,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本社区年度工作中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

2)所承担的各条线工作被区委、区政府或市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3)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干部群众有较大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具体负责工作出现一票否决或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

2)履行职责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索、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调查属实的;

3)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数超过测评总票数三分之一的;

4)年度考核个人总分在85分以下的。

五、步骤程序

1进行工作部署。年初,由街道组织召开相关负责人及社区员额管理人员会议,对年度社区绩效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制定考评依据。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制定社区考核细则。

3实施按季考评。由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街道各站办所对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社区及社区员额管理人员季度考核成绩进行公示(采用百分制计分)。各社区依据季度考核成绩发放季度绩效奖金。

4组织集中考核。年终,由街道集中组织对社区进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对社区班子、社区书记和主任、员额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5提出考评建议。综合季度考核结果和年度集中考核结果,分别提出社区班子、社区书记和主任、员额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方案。

6研究审定结果。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绩效考核结果等次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定。

7公示考核情况。结果审定后,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接受考核复议。社区班子、书记和主任、员额管理人员、居民群众对绩效考核工作有重大疑义,可以在拿到考核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后,组织人员对事实进行调查,充分协调沟通,对复议事件进行处理。

六、结果运用

(一)社区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社区,由街道工委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推荐社区书记、主任参加各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合格的社区,发放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待区对街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经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具体等次及奖金额度。

3.对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街道不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其班子主要领导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并由街道工委书记对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社区员额管理人员(含社区书记、主任)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绩效考核奖金根据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社区一般工作人员,绩效奖金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标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街道工委予以表彰和奖励,绩效考核奖金按类别分别上浮10%,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绩效考核奖金按类别分别下浮40%,于年底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本年度的绩效考核奖金。奖金在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

2)年度内被街道或上级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社区员额管理人员,取消年度考核综合奖评先评优资格。

3)对年度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区工作人员须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岗位调整的,无故拒绝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工作失误,给社区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因个人原因在社会上形成热点舆情,给社区或地方造成负面影响的;

在全年中心工作中,要求带头支持,而拒不带头、不配合的;

有无故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等严重违反社区管理制度行为的;

有其他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警告(含)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党纪严重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年度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社区书记免去其现职,社区主任按照有关法规依法进行罢免。

七、其他相关事宜

1.病、事假(不含公伤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社区工作人员,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采取弄虚作假的形式请病假经街道纪委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金,并依据纪律条规给予相应处分。

2.年度内调出本街道的社区工作人员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由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年度内借调街道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社区员额管理人员,由借调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街道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考核等次及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标准。

4.年度内调入街道的社区员额管理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等次。

6.因违法违纪被政法机关或街道及上级立案查处的社区书记、主任,其考核等次的确定及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按区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7.本办法从20211月份开始实施。本办法如与上级新出台的相关文件冲突,以上级新出台的文件为准。各社区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社区临聘、三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伍家岭街道2021年度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伍家岭街道社区工作目标管理季度考核表

3.伍家岭街道社区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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