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清水塘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驻街各单位、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保障临床用血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2162号)、《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函〔2022〕3号)的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驻街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协调本单位、本区域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驻街各单位、各社区要认真履职尽责,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协作,形成全力以赴,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与建设“有发展速度、有品质高度、有民生温度、有文化厚度”的“四有”精品名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健康适龄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三、强化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驻街各单位、各社区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在本单位职工和居民群众中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动员和组织本单位职工和社区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根据本单位、本社区的特点,切实落实宣传政策,把公益宣传与本单位、本社区工作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无偿献血优秀人物的模范事迹,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街营造“我献血,我快乐”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格落实政策,强化督察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2162号)、《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函〔2022〕3号)的文件精神,各单位、各社区要严格执行“无偿献血的公民,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的规定,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可发放适当营养补助。各单位要负责招募相应人数的自愿献血人员(工作安排表附后),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推进。

五、无偿献血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超过任务基数50%的人员参加无偿献血体检,确保一次性完成。

2、通知无偿献血人员带好身份证,戴好口罩,并将单体无偿献血人员时间适当错开,保证无偿献血有序进行。

3、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在无偿献血前晚不能喝酒(包括啤酒),不能嚼槟榔,注意休息,以免血液不合格。

4、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一定在当天吃好早餐,多喝白开水。

5、献血人员年龄必须在18-55周岁,男同志体重必须达到50公斤,女同志必须达到45公斤方能参加无偿献血。

6、夏季无偿献血时间:2024711日上午8:00至12:00。

7、无偿献血地点:

尚清雅苑小区前坪(八一路与清水塘路交接处,潇湘华天大酒店东侧);

清水塘社区红色服务站(清水塘路与营盘路交汇处,清水塘路东口)。

联系方式18974086878(余熠)13786191529(缪艳)

0731-8441323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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