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市容环境、农林水务(河长制)、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负责人居环境; 负责政协联络处工作等工作。联系区政协、区发改局(两型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