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河街道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浏阳河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城管协管员在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城管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浏阳河街道办事处聘用,协助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在辖区开展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

第三条  城管协管员队伍管理必须依法办事、严格制度、严明纪律,实行严格管理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城管协管员在签订用人合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街道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是城管协管员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城管协管员的岗前培训、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一章  招聘条件

第五条  新录用的城管协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信,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六条  街道城管办负责制定城管协管员聘用计划,经街道人事部门审核,提请街道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城管协管员应认真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负责管辖区域门店门前三包、 垃圾分类、车辆规范停放等市容市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疏导店外经营、占道堆放、流动摊贩及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停乱放、乱扔乱倒等违法行为;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改正;

(三)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调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法管理、文明执勤,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五)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管执法活动(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协管员每天巡查发现的问题均应上报城管巡查工作群,任何人员均不得内部消化、漏报、隐瞒不报,特别是热力燃气、违法建设、户外广告、违法卸场、乱倒乱卸等重大城市管理问题,必须上报街道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和分管领导,如发现隐瞒不报或者不履行巡查检查职责,将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直接予以辞退。

(七)城管办将定期对一线外勤协管员进行理论培训和考试,主要的针对燃气热力、餐饮油烟、蓝天保卫、违规广告、乱倒乱卸、门前三包等工作内容,适当奖励前2名,对排后2名的在城管线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八)完成街道城管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工作纪律

  城管协管员应当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作息,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超过规定工作安排时间10分钟未到岗的记迟到;早于规定的工作安排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早退;工作安排时间未到岗的记旷工。

  协管员请假应当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一)因病、因事应持书面请假条报请批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请假手续。

(二)因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三)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城管办销假。

(四)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五)城管协管员应逐级请假;请假半天由片长审核,城管办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城管办主任审核,街道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街道分管组织人事领导批准。请假人员离岗前,应做好工作衔接,不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应服从指挥立即归队。

  城管协管员除特殊工作安排外,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严禁上身穿制服,下身穿便装,出现不协调现象,保持清洁整齐,佩戴工作证件。工作时间以外不得着工作服进入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场所或进入歌厅、网吧、棋牌室等娱乐性场所。

第四章  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  协管员按以下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区城管执法局下拨基数执行;

保险待遇:从入职次月起享受五险;

绩效工资:400元/月(不重复享受);

加班工资:每月400元(以街道文件为准,由城管办进行把关,每月按照履职、考核和工作完成情况据实进行发放);

年终慰问4800(以区城管执法局的通知为准)

年终奖金10000元(以街道的文件通知为准)。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  城管协管员上班迟到、早退、违反着装规定的,每次扣除当月加班工资50元;城管协管员旷工的,每次扣除当月加班工资100元。当班期间,城管办、中队督查4分钟内不能到岗的每次扣除当月加班工资50元;当班期间,由于履职不到位产生数字化案卷的每次扣除当月加班工资50元,产生重复案卷的每次扣除当月加班工资200元。(组长和当事人各50%)

第十  街道城管办根据工作实效和工作纪律情况,对城管协管员进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每月组织对城管协管员开展一次考核评比。合格协管员当月加班费全部发放,基本合格协管员扣罚当月加班费200元,不合格协管员不发加班费。

年度考核:每年组织对城管协管员开展一次年终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协管员(20%)、合格协管员(不定比例)、基本合格协管员(不定比例)、不合格协管员(不定比例)。年度优秀协管员,发放奖励证书,并在原基础上再奖励1000元;月度考核3次定等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年底奖金内扣罚年终奖金1000元;月度考核4次定等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年终奖金。

第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交街道党工委研究,予以辞退:

(一)一年内累计违反工作纪律6次以上的;

(二)一年内连续旷工5日以上或累计旷工10日以上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工作不履职的;

(四)年度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定等为基本合格的;

(五)索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吃请、礼金、礼品的,查证属实的;

(六)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刑事处罚的;

(七)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负面舆情的;

(八)年度考核成绩偏末位的。

(九)有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十  本办法管理对象为一线外勤城管协管员,所有扣罚的经费一律上交街道财政统筹。

第十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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