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批准粟炼等7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 批 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洪山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属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经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批准粟炼、刘西、胡新妮、任婕、彭倩敏、陈娴和彭昕怡等7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时间从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批复。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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