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属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经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批准粟炼、刘西、胡新妮、任婕、彭倩敏、陈娴和彭昕怡等7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时间从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特此批复。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