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洪山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2023年以来,洪山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现将洪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

1.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督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街工作委员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始终挑起担子、扛牢责任,抓好落实。结合安全生产、自建房整治等街道具体工作,多次在街道工作例会、班子扩大会议上研究调度洪山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工作档案等形式,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指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街工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2. 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坚持重大事项集体会议决议,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督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各办、所、中心负责人依法依规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3.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街道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作用。聘请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周四在街道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接待法律咨询77人次,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完善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全年街道法律顾问共参与街道文稿、合同合法性审查26次。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推动学习教育。街道组织召开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并按照市委“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沙”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再由各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安排各办(所、中心、社区)组织学习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在做好增进民生福祉、创新基层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强化法治之力,在全街上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2.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今年已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办理12345政务热线4500余件,满意率达99%,办案解决率全区排名第一,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快捷、更有温度的“洪山政务服务”。

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街道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此次中层干部选拔中,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放在重要、关键岗位上。同时,依法依规加强对干部队伍管理,对违反党纪法规的人严肃公正执行纪律。严格落实加强执法防事故工作要求,持续在重点领域推进专项执法。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调处制度,在街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10月全年全街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8起,调处248起,调处率100%,涉及金额400余万元。街道创新“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站”,高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优化联调路径,提供高效服务,从小从早化解矛盾,诉源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四)搭建一街两所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1. 创新1+4+1大联动格局。即1个街道调委会、4个社区调委会、1个派出所驻所调解室组成,按照“小纠纷不出居民小区、大纠纷不出社区、重特大纠纷不出街道”的目标,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 优化联动程序保障工作规范。司法所、派出所形成“两点一线”调处模式,派出所接警后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甄别,对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交由驻所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对于已调解的矛盾纠纷,驻所调解员与派出所同时跟进回访,通过事后回访、跟进反馈,确保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3. 畅通信息化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平台,省、市、区司法部门通过平台可以及时查看案件的处理流程,街道层面可以实现案件的录入、数据统计、信息的甄别等功能,为阳光司法提供信息支撑,截至目前共录入案件34起。另一方面,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手段,网格员“走下去”积极主动收集解矛盾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上报,截至目前,共上报网格巡查事12起,办结率100%,有效筑牢矛盾纠纷发生第一道防线。

(五)强化普法宣教,浓厚社会法治氛围

分层次组织学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上率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干部学法考法参学率、达标率、合格率100%;定期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开展了“民法典进家庭”双百公益宣讲活动,举办“三八”国际妇女节普法讲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婚姻家庭编等具体条款,帮助居民解决物权、遗嘱、高利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引导社区居民切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长沙学院、长大附中,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主动邀请公安行家里手授课,讲授法治常识、识骗防骗知识及禁毒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宣传,复工复产期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农村法律宣传日、走进法治新时代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重点领域宣传,在辖区人流量密集的世界之窗等景区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重点人群宣传,严格规范特殊人群日常监管,对街道现有31名社区服刑人员、5名涉戒涉康人员,开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入户宣传等行动,同时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工作,提高法律认知。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面对新要求、新挑战,法治人才的培训力度还不够,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要不断增强。二是诉源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落实。发挥街道、社区的调解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多元化解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还需进一步推广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形式不够贴近群众、宣传方法不够深入群众,宣传效果不够适应群众。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提高法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专题教育、学法用法培训等,提高机关干部的守法意识。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培训,培养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街道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源头治理,整合纠纷调解力量。坚持诉源治理,推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解决,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当地,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同时,进一步调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及有丰富经验、有威望的调解员,整合调解力量,形成调解合力。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APP、微信微博等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通过举办以案说法等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鼓励辖区内从事法律相关行业人员、长沙大学法学院学生共同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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