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东风路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法治开福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东风路街道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凸显党政核心领导,提升依法依规决策水平。一是加强对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谋划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规划,依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开福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时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三是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明确由党政综合办牵头,东风路司法所配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确保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升依法依规行政水平。一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截至10月底共审核行政规范性、征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16份。二是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除代理诉讼外,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方面充分征询律师的意见建议,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四是积极参与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截至10月底,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深度参与法治社会建设。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对《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利用“东风大讲堂”定期组织街道班子成员、全体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街道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求街道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报送普法宣传资料。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配合法院、区司法局做好诉源治理工作落实,截至10月,共受理诉前调解8件,调解2起。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制订《2022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组建一支由司法所、派出所、交警队、安监、城管等执法队伍组成的平安法治宣讲团,利用法治宣传周、安全宣传月等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提高全街人民法治意识。截至10月底,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社区级法治宣传活动24场次,进学校4所,进企业21家。

二、存在问题

我街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街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街道一级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没有专门的常设机构,大多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兼职,而且还存在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同志依法办事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大多数行政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制建设有待加强。街道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街道级别的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大多为区级或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街道一级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四是群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强,也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有时行政执法行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

三、下步打算

(一)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法治能力。一是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会、“东风大讲堂”等载体,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治培训。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三是加快人才培养,组织机关行政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职律师,并为其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业务交流、履行工作职责等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真正建立一支能够基本满足法治建设需求的法律专业人士队伍。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委牵头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二是严格管理机关行政合同,对合法性审查中提出法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专门督查,确保合同签订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本单位的合法权利。三是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三)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的部署,依托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公共安全办、派出所、劳动站等部门,实现矛盾研判、指挥、调处、化解全链条运行,确保矛盾纠纷“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让群众的不满有出口,减少涉诉涉讼事项的产生。确保小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真正实现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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