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43010502201117004
申请人: 长沙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长沙山茶属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第一期)
住 址: 长沙市天心区樟树园9号
许可事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法定代表人姓名: 鲁建军
法人身份证号码: 43092119751222****电话:159****9654
营业执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100G004103****
你(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您(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提出的关于《林木采伐证许可核发》(项目名称:长沙山茶属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第一期)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3月10日受理,已于2021年2月10日做出办结决定。请于2021年 3月 15日前,到开福区农业农村局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联系电话:0731-84558175
监督电话:0731-84558157
开福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