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科学技术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开福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开科发〔2020〕1号

关于发布2020年度开福区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福区科技局定于2020年3月启动2020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度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长沙市持续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我区“升级发展,成就北富”的目标,重点支持为解决我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展开的科技攻关、项目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以及为推动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的“双创”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优先立项和不予受理的企业或项目

(一)优先立项的项目

1.区委、区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

2.具有开拓性新兴科技项目和军民融合、视频文创类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4.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在开福区转化的项目,以及上级重点扶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5.自主研发能力强、研发费用投入大,具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6.上级相关文件明确应给予配套支持的项目。

(二)不予受理的项目

1.已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而未验收或在结题之前不接受该项目单位、项目承担人申报的新项目。

2.无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和院所所申报的项目;

3.除上级相关文件明确应给予配套支持的项目外,已获得上级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同一项目。

4.申报材料有虚假或有其它不良信誉纪录的不予立项。

5.对已承担省、市、区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6.不符合国家与开福区产业发展和科技政策的项目。

三、科技计划专项设置与重点支持方向

2020年度长沙市开福区科技计划共设立8个专项:

1.区域战略性产业发展专项。支持以消费类电子、科技金融、军民融合、视频文创、生物医药等区域战略性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

2.高新技术产业培植专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经过中试后进入产业化的项目,传统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科技攻关项目。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和平台项目;支持引进高技术科研成果在开福区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4.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专项

支持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持科技信息咨询中心、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软件开发和互联网+专项

支持为提升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而开展的核心软件开发项目以及以夯实制造业基础能力而进行的工业软件开发项目。支持区域内互联网+创新产业项目。

6.科技创新人才专项

支持新引进的高精尖和紧缺急需人才及团队所开展的创新创业及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指导的科技项目。

7.社会发展及民生科技支撑专项

支持围绕生态环保、消防安全、全民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两型社会”建设而开展的科技支撑项目;支持为提升社会发展管理水平、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科技攻关项目。

8.创新创业及小微企业扶持专项

支持区委、区政府有关创业富民政策实施中的科技创业项目。支持区域内小微企业科技创新项目。

四、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及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2年。除顶层设计项目外,拟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注册满1年以上(截至2020年3月1日),工商税务关系均在开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单位。

2.项目申报者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项目申报者是成果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项目实施主体;

4.申报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6.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较强竞争力;

7.申报项目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在开福区应用和产业化。

(二)申报材料

申请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申报重点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项目的背景与意义;

②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③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关键技术与创新点、预期目标及成果;

④应用或产业化前景与市场需求;

⑤现有工作基础、条件、特色及优势;

⑥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⑦进度安排与年度计划内容;

⑧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承担人员简况;

⑨经费预算(需含项目执行期内);

⑩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需含项目执行期完成时)。

3.其他附件证明材料(请附目录)。

(附件证明材料包含: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重点项目需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一般项目需财务报表)。③规上企业、高新行业企业和院所需提供研发经费统计报表,其他单位需提供研发经费投入证明。④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⑤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批文或许可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初审只需上报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为Word版,项目基本情况表为Excel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csskfqkjj@163.com邮箱(标题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通过初审后区科技局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五、项目评审

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采用专家评审制和行政审批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审。

1.评审组织:区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委托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或其他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2.评审程序:

①项目申报完成后先由区科技局进行初评并实地考察。

②通过初评项目参加专家评审团评审。

③评审领导小组联审。

④根据复审意见形成拟扶持项目呈区政府审批。

⑤在开福信息网上进行七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六、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科技局签订计划项目合同和计划项目任务书。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计划项目合同,并提交项目实施年度总结,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汇报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成果等。

七、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按照合同进行自查,向区科技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2.项目验收须以项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对产业项目还应对重点项目实施规模、产品市场占有份额、产业化模式和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计划任务合同的3个月内申请验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项目验收申请表;

②计划部门下达的有关批文及计划项目合同书;

③项目实施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包含:所获成果、专利及有关产品或样机数据、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④项目经费决算表;

⑤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4.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

5.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通过验收:

①完成合同任务不到70%;

②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实用价值;

③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八、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按《《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开科发〔2018〕13号)执行。

九、项目受理及咨询 

联系人:梁  景、刘正武

电话/传真:0731-84558289、18670209816

QQ群(开福科技:83412860。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项目基本情况表模板、申报注意事项等材料均在群共享中下载)。

长沙市开福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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