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四方坪街道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四方坪街道 字体大小:


各部办、社区:

《四方坪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专项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2020815

四方坪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突出红线意识强化、事故防控有效、责任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等四个工作目标,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其他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时段严格管控等四项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严控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提高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街经济高质量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重点是1个总体方案、3个专题、6个行业专项整治(具体见附件)。

(一)1个总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是:推动全街各部部办、社区及各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巡查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3个专题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传专题。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群众通过各电视媒体收听收看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党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地方安全设防标准。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加强街道、社区两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街道办事处应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与应急管理人员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一会三卡”工作,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动落实,2020年底实现全面推广,2021年持续深化。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五是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机构改革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充实监管力量,优化队伍结构,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二是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完善应急值守和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三是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经费财政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设。强化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考核力度。

(三)6个行业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场所作业行为、以及 “厂中厂”安全管理,普及作业安全知识,避免错误操作和盲目施救,确保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粉尘涉爆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厂中厂”。所有“厂中厂”、企业,尤其是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3.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道路运输安全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4.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积极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区局有关政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既解决当前突出的、急迫的、基础的现实问题,又解决长久以来的顽疾固症,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到2022年底前,全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全街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控制在0.25以内。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二是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严查重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二是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是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6.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阶段20205月)。2020530日前,街道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开福区安全生产调度会议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街道、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三年行动的配套方案,同时将方案报街道安委办。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630日)。2020630日前,由街道安委办按程序报批印发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7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街道三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71日至2021年底)。分为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两个阶段:一是排查整治阶段(20207月至12月)。街道各有关部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近5年来发生事故的直接及间接原因,结合辖区和行业的特点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要时段、关键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多维度、零死角。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探索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隐患整治体系及工作成效取得新进展。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街道各有关部办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至街道安委办。202212月,街道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按程序形成街道层面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性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是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全街道各部办、社区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街道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街道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本方案相关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壮大宣传声势。街道各部办、社区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组织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形成系列报道,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板,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强化统筹协调。街道安委会(办)要牵头管总,强化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将整治行动纳入季度例会重点调度讲评内容,纳入领导带队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必查内容,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活动,坚持做到上下联动、部门联合,通过调度讲评、检查督查、考核督导、示范引领、通报约谈等有效手段,有力有序推进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各部办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定期会商,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职能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街道应急管理线要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充分运用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问效问责。街道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落实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四方坪街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四方坪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四方坪街道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4.四方坪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四方坪街道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四方坪街道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四方坪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四方坪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四方坪街道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四方坪街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展理念,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依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两有”高质量发展,实现“升级发展、成就北富”战略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管理员等关键少数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居民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找准思想理论与工作实践结合点,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消除隐患”的价值认同。努力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领会实质要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力推动工作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防范安全风险,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带头履职、行业部门依法履职、街道属地守土尽责,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减轻自然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保安全、促发展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开福区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部门、社区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准确把握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委宣传部联系电视媒体在重要时段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全街各党支部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全覆盖。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部门、社区要主流媒体在向级以上报刊、网络报道理论学习做法和经验,并在本级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政务服务中心、主题村(社区)部,通过建设企业安全文化长廊,召开安全文化主题班组会、开学第一课,组织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利用村村响应急广播及组织安全文化小分队、志愿者,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以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为重点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四)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街道安委办将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办汇编制作的近年来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

(五)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成员单位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班前会、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街道委和办事处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从人才待遇、录用条件、在职学历教育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时间安排

学习贯彻活动自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6月5日)。街道安委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学习贯彻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措施,召开会议和前期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6日至12月底)。各部办、社区要采取集中收看的方式,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要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学习专栏,利用安全生产主题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承诺、安全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

(三)制度建设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底)。街道安委办要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街道安委会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1月至12月底)。各部办、社区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学习贯彻先进人员、先进单位和典型经验作为本辖区、本行业的学习成果,加强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街道安委办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安委会办公室。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力促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重要理论武器,全街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辖区、本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细化学习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边学边做边改,做到学用相长、学以致用

(二)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和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全面优化学习评价体系,坚持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并重,做到学习与实践并重,客观公平评估学习效果,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事故防控的实效上来,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把学习贯彻转化为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和事故控制能力建设上来,积极推进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部办、社区要积极利用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电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信息平台,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学习贯彻先进个人和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习贯彻活动中来,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引导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提升全社会安全素养

附件2

四方坪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长沙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开福区近三年稳步推动的落实、压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有关部办和社区要根据《四方坪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结合长沙市开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相关要求,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底实现全面推广,2021深化加强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实施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工作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继续推进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工作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体检,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应急处置卡。企业要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企业要根据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可靠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好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夯实企业的事故风险应急管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体检卡制度,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开展一人一月一隐患活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向企业延伸,做到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全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2020年底前,全街烟花、危化品、住建、交通、商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相应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筛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推广(20206月至12月)。部办、各社区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街企业全面落实班前会制度,危化、烟花、住建、商务旅游等行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启动企业承诺制度,落实三卡(风险体检卡、应急处置卡、危险作业卡)。

(二)持续深化(2021年)。部办、各社区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深化,推动全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上新的台阶。全街企业全面落实一会三卡、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三)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部办、各社区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街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办、各社区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加强考核和监督监察。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办、各社区要大力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调度,对企业不作为、消极应付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严格监管执法。单位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巡查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部办、各社区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3

四方坪街道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

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全面筑牢基层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维护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局面,现就加强我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国家、省、市、区关于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置、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投入,打通应急体制改革“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为努力建设“四个四方”奋斗目标,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

1.健全监管体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强化街道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明确专门机构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安全生产监管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以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支部书记负总责。

2.充实监管力量。力争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通过内部挖潜、减上补下等方式,配强各级各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配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村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员,可由在职社区干部兼任。

3.提升专业水平。坚持公开招考(聘)、择优录用,注重从院校招考(聘)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或选调业务精通、年龄层次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充实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4.深化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建立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街道和社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整体素质。街道安委办负责组织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培训,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天。新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经过岗前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培训方可到岗。

(二)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跟踪整治。对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逐级上报,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明确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完善应急值守和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机制。结合应急值班值守,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特殊时段实行值班备勤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发地主要负责人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3.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街道和社区要明确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内容,设立并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方式,方便单位和个人举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机制,及时核查交办举报事项,对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强化基层安全生产财物保障

1.履行领导责任。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的要求,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落实经费财政保障。街道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改,以及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由财政予以保障。

3.完善硬件建设。加大财政支持街道严格对照市标准化安监站建设“六有”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硬件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

(四)推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设

1.强化正向激励。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坚持在急难险重一线培养使用干部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对大胆履职、不惧风险、敢于担当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主动对接纪委监委帮助适用容错免责工作机制。

2.严肃事故问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执行“一案三查”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大对发生非法生产、瞒报事故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行为的问责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

3.加强考核调度。将街道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救援队伍建设、装备物资配置等安全生产能等硬件建设纳入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年终绩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执行子方案,优化工作思想,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责任科室、时间进度和验收标准等措施,做好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以周密细致工作铺排,推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街道办事处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在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工作、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三)重点推进阶段(2021年)。坚持重心下移、源头防控、预防为主,重点围绕人员配备、财力支撑、装备保障、知识结构等核心建设事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抓好奖惩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以关键节点突破,引领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结合各相关部办和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用足用好制度固化措施,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各相关部办和社区要积极梳理总结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情况,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学习借鉴。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既是关系全街道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也是适应我区高质量发展、护航城镇化建设、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各部办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抽调精干力量,持续跟踪抓落实,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行动不拖延,敢于攻坚克难,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街道要建立定期调度工作制度,通报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分析问题不足,拿出切实管用措施,对症下药补短板,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深入一线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基层解决人、财、物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力推各项举措落地。

附件4

四方坪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市、区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和风险综合判别管控机制建设,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预防控制体系,有效管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企业的各类安全风险点。在2021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100%,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100%。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底前分阶段实现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25%50%75%以上。到2022年底前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做到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我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技术改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支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应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湘应急函〔2019103号)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责令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回头看2020年底前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企业对象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提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4.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遵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同时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稳定化处理。点整治化工企业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适用方面,当同一层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冲突时,要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适用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尤其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严禁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有毒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企业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严格标准规范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鼓励先进化工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罐等贮存设备设计标准,研究建立常压危险化学品储罐强制监测制度。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3.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20205月起,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街道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行刑衔接制度,严格问责。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并纳入黑名单,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依法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案件。

2.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评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培训演练等安全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政策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融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强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及本地区本部门监管工作任务等特点,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到2022年底具至少配备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2街道办事处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聘请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安全监管工作和企业提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能力提升、特种作业第三方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5月)。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分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5月至202112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每年底对本地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支持。要结合本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任务目标,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等。

(三)示范带动,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进展,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深入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组、技术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风险。

附件5

四方坪街道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提升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的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我街道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场所作业行为、以及 “厂中厂”安全管理,普及作业安全知识,避免错误操作和盲目施救,确保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有限空间作业

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二)粉尘涉爆场所作业

生产加工过程涉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等可燃性粉尘的企业

(三) “厂中厂”

全街道所有存在“厂中厂”、(将厂房、场地出租给多个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

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重点整治:①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②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③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④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⑤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⑥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粉尘涉爆场所作业

以涉及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整治: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③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④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⑤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⑥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⑦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⑧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⑨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⑩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厂中厂

所有“厂中厂”企业,尤其是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①租赁双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②租赁双方不具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③租赁双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厂区存在消防安全三合一现象;⑤存在跨行业租赁现象。

四、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05月)。街道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往年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动员部署20206月)街道监管部门要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议,部署本辖区范围内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提出目标任务,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厂中厂等宣教工作,宣传和普及相关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业务水平。

(三)组织实施20206月至202112月)。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辨识,建立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等相关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街道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可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曝光,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以及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2022年)。街道监管部门要认真全面总结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要做出客观的评估,特别是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出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粉尘防爆、厂中厂作业的企业门类多、数量多、中小企业多、基础薄弱,事故易发,街道办事处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区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街道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企业摸排、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通过执法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有效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零容忍,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罚。

(三)加强培训宣传。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开展对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工贸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附件6

四方坪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我街道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道路运输安全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街属各社区负责监督摸底建档)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街道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道路运输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街属各社区负责监督)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运用信用长沙、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配合上级单位实施失信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上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配合上级单位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配合上级单位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配合上级单位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上报上级单位依法予以处罚。落实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街属各社区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监督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落实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辖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

5.加强辖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配合上级单位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机制。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配合上级单位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报废拖拉机回收拆解业务。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配合上级单位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配合上级单位落实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宣传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依托上级政策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落实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部门间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落实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落实旅行社对游客安全出行事项的告知义务。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配合上级单位运用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 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行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工程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坚持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执行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配合上级单位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街属各社区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公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组织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配合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配合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经验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配合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深入分析当地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街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社区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配合上级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社区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报上级单位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社区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7

四方坪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开展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既解决当前突出的、急迫的、基础的现实问题,又解决长久以来的顽疾固症,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到2022年底前,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二、主要任务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要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项行动。二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周等活动,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 全面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辨识知识,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深化落实省、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系列活动要求,巩固全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采取约谈警告、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承诺制度。

(三)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贯彻《湖南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履职指南(试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督促企业完成隐患闭环处置,实现风险隐患整改率100%。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企业(含气体充装单位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在用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抽查,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及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维护)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梯维保单位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行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多种方式公开维保工作信息和电梯运行状况,建立电梯维保单位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按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行为严肃查处。

四是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健全技术保障基础,将加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新技术应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指导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四)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

1.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全面摸清特种设备底数,做到“应登尽登”;二是全面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应检尽检”;三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四是全面督促使用单位抓好隐患整改,做到“应改尽改”;五是全面从严执法,对违法行为做到“应罚尽罚”;六是全面清理使用状态不明特种设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报停、报废、注销手续,做到“应停(废/销)尽停(废/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极端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有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申领“96366”应急救援号牌,将全电梯纳入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救援安全及时有效性。

(五)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机构)落实安全责任,提升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重点使用单位抽查率为100%,其他使用单位抽查率不低于20%。二是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动真格、出实招、敢碰硬,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尤其要严查重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6月)。按照本方案目标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按照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宣传,充分发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作用,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发动行业组织、检验机构、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巩固推进阶段(2021年7月-2022年6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导向,组织开展工作评估、督导,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狠抓落实。

(二)细化方案落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着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实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增强行动合力。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工作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与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及时报送信息。分年度总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信息。2022年12月,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信息。

附件8

四方坪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场地按标准划线管理。要组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当地街道社区督促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完成此项工作。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按标准划线工作,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公共建筑由消防救援机构,新建建(构)筑物、住宅小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城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对改造进度滞后的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组织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保温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不严、管井检查门未采用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被占用和堆放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五是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状态进行整体评估。2020年,街道相关职能部办牵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油化工及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月开展自查评估,每年由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整体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情况及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应将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储存量及储存具体位置按月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0年,完成重点部位老旧消防设施改造;2021年,全面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任务。

(三)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要加强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强化消防装备配备,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每年冬季,街道要组织基层力量,对照《排查清单》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常态开展取暖安全常识宣传。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街道和社区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按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和电动汽车充电装置,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四)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街道每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五)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街道和社区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辖区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施工工地、“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对照《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及方法》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2.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街道和社区要组织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5个工作日内函告消防救援机构。要坚决落实单位主体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灭失或产权不清的,应指定相单位负责隐患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治理主体。要落实“一单四制”重大隐患治理制度,并及时通报隐患清单,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向区消安委报告管辖行业内隐患整改进度。

3.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坚持“失火即追责”,逐起开展亡人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火灾调查,全链条调查、全要素分析,查清火灾原因,查处各方责任。较大以上火灾除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评估机制。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底前,街道办事处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创建。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2020年底完成60%的培训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80%的培训任务,2022年完成100%的培训任务。各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相关部办和社区对本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相关部办和社区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针对性火灾防控策略,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相关部办和社区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5日前,街道办事处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消安委办公室;2022年12月15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消安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每半年召开1次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每季度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充分运用好《长沙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同时针对消防车通道治理等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消防立法和标准制定。要将消防整治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列入办实事工程和议事日程。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支持消防工作政策体系,统筹保障必要的消防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社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执法,每年开展1次“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至少组织1次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集中约谈、曝光、督办。充分发挥防火监督专家人才库资源优势,在“湖南消防网”公布技术服务热线,开展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帮助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难题。充分运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通过“12345”“96119”等渠道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奖励措施,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绩效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街道办事处要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绩效考评、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本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达标、石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等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附表要求每月报区消安委办公室。

附件9

四方坪街道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机制,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长沙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福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结合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排查燃气管道等重要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城市道路和管网隐患排查,杜绝路面塌陷事故的发生。

3.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总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做法,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4.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编制完善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市容环境、排水防涝、市政道路桥梁、公园管理等7个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提升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

5.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区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按照“源头治理”的理念,在城市设计环节切实抓好城市安全环境、避难疏散空间、城市防灾工程等城市安全各项要素的落实。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区级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使用、结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化、信息化管理。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实施处罚,并强化社会监督。

3.严格房源管理,确保房屋安全。指导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凡C、D级城市危险房屋和违法建筑,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不得纳入租赁房源范围。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严格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积极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升房屋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台账,按月送交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导致安全事故,不按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台账管理等情形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充分发挥监理企业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监督作用。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和质量责任标识制度,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不断健全监督保障体系。推行日常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相结合的检查模式以及“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继续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加强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

(四)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扩大管线综合系统建设和使用范围,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按照市、区权限分工,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加大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结合地下管线普查,开展地下管网塌陷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城市主次干道、地下轨道工程周围影响区域、人流密集及重要设施集中区域、老旧城区等重点区域的地下管线和道路安全,探索建立周期性的安全普查和探测检测评估机制,有效预警防范道路塌陷事故的发生。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对地下燃气管网、储气设施等实施压力漏损监控。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施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严格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严格落实燃气行业施工技术及设施设备、材料等安全准入条件和标准。

2.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城市排水系统现状,开展管网检测,配合建立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施信息化、账册化动态管理,在GIS系统基础上,配合建立城市排水系统数字模型。

3.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快应急备用水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违法违规开展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完善人行道及自行车专用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规定,加大责任事故查处追责力度,加强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查找、整治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事故查处机制,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时期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频发及发生较大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工程“互联网+智慧工地”建设。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和个人。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按规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实行联合惩戒。

三、时间安排

20206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各单位要分年度总结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及时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方面的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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