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刀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捞刀河街道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4月1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依据区安委会指示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订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突出红线意识强化、事故防控有效、责任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等四个工作目标,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其他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时段严格管控等四项重点内容,坚持强化行业准入、企业主责、监管执法、执纪问责”4个工作着力点,按照“党委政府总揽、安委办统筹协调,部(办)牵头分行业领域推进,街道结合实际具体实施”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严控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重点是1个总体方案、3个专题、9个行业专项整治、N个行业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1个总方案

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是:推动全街和各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责任、各办(所)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应急办牵头负责总方案部署安排、统筹推进、组织实施)

(二)3个专题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传专题。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上级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通过各电视媒体收听收看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研讨、组建专题宣讲团讲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五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六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地方安全设防标准。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区统筹之下,加强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应急办牵头,党政办、党建办具体负责。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和“一会三卡”工作,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动落实,2020年底实现全面推广,2021年持续深化。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五是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应急办牵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机构改革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充实监管力量,优化队伍结构,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二是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完善应急值守和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三是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经费财政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设。强化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考核力度。(应急办、党政办、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9个行业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急办具体负责)

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店数量,原则上不再审批批发公司和零售门店,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经营、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等问题。(应急办、农办具体负责)

3、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场所作业行为、以及“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普及作业安全知识,避免错误操作和盲目施救,确保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急办具体负责)。

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道路运输安全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农办具体负责)

5.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积极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政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既解决当前突出的、急迫的、基础的现实问题,又解决长久以来的顽疾固症,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到2022年底前,街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控制在0.25以内(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

6.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建办具体负责)。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是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应急办具体负责)。

8.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重点危险废物名单,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确定开福区重点危险废物单位名单。督促重点危险废物单位开展申报登记,督促重点危险废物单位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坚决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环保站具体负责)。

9、违法建设整治。重点排查治理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从清查底数、集中整治、统一监管、严控新增入手补齐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短板。在3年时间内做到基本消除违法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防范违法建设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同时逐步减少历史违建存量、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铲除滋生安全隐患的“温床”,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安全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城管办具体负责)。

(四)N个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景区(党建办具体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办具体负责)、水利渔业和农机(农办具体负责)、物流行业(农办具体负责)、人防(城建办具体负责)、校车(党建办具体负责)、敬老院养老院(民政办具体负责)、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城管办具体负责)。

上述N个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由街道办(所)自行与相关区直有关单位对接并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要求报街道安委办。

三、工作步骤

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阶段(2020年8月前)。2020年8月31日前,街道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按照街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三年行动的配套方案,同时将方案报街道安委办。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2020年9月15日前,印发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召开街道三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底)。分为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两个阶段:一是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12月)。街道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近5年来发生事故的直接及间接原因,结合辖区和行业的特点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要时段、关键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要做到全方位、多维度、零死角。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探索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隐患整治体系及工作成效取得新进展。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街道安委办。2022年12月,街道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按程序形成街道层面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性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是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街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街道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街道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本方案相关牵头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壮大宣传声势。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等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形成系列报道,要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板,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强化统筹协调。街道安委会(办)牵头,强化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将整治行动纳入季度例会重点调度讲评内容,纳入领导带队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做到部门联合,通过调度讲评、检查督查、考核督导、示范引领、通报约谈等有效手段,有力有序推进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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