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含公园审批)告知单
(城管局窗口)
一、许可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第18条、20条、22条;
2、《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第17条。
二、许可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确实影响建设工程施工,无法避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
4、新开设消防通道口需占用绿地的,须有市消防委员会和市交警支队签署意见及详图(原件备查,附复印件一份);
5、其他有关批件(原件)。
三、许可收费
按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8]125号令第21、25条规定,临时占用绿地收费标准:基本建设项目0.15元/平方米*天,其他项目0.5元/平方米*天。
四、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五、许可程序
区城管政务窗口申请、受理→市城管局绿化管理处或区城管局业务科审查→审批(市城管局)→市城管局绿化管理处备案→发证。
六、办事人员
承办责任人:刘 佳
联系电话:4522930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4号
邮编:410003
七、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八、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
投诉电话:4552321 区城管局纪委电话:4558129
投诉电子邮箱:kfz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