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
申办价格评估、认证告知单
(发改局窗口)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
3、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规范。
二、受理范围
1、受理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涉案的赃物、纠纷标的物、被执行标的物的价格进行评估鉴定;
2、受理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需要明确价格及收费标准的物品及服务进行价格认证。
三、办事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价格评估鉴证委托书》;
2、估价物品清单;
3、与鉴证标的物相关的材料。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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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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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内 |
100元/宗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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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元-5000元 |
200元/宗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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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元-10000元 |
200元/宗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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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100000元 |
按1.5%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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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00万元 |
按0.8%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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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500万元 |
按0.5%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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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1000万元 |
按0.3% |
湘财综[2005]62号文件 |
五、办事程序
委托→受理→勘验→采价、评估、计算→审批→出具认证结论
六、办理时限
一般认证,7个工作日内;复杂认证,不超过1个月。
七、承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承办人员:何小珍
联系电话:4510024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4号
邮编:410003
八、投诉电话:4552321
投诉电子邮箱:kfz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