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告知单
(文体局窗口)
一、许可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9月1日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一十七条
二、许可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许可事项
娱乐场所增加或者变更游戏机型、机种、电路板核准。
四、许可条件
1、有单位和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4、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单位上及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3、场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文件;4、设施设备资料;5、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6、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7、经营管理规章;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许可程序
受理(窗口)→审查(文化市场处审核)→决定(处主管领导)→告知(窗口告知申请人)。
六、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七、许可费用: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八、办事人员
承办责任人:黄学荣
联系电话:4516675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24号
邮编:410003
九、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
十、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
市文化局纪检监察室电话:5154659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4142127
投诉电子邮箱:kfz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