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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办事流程(房产局窗口)  
 

来源:  区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具有长沙市非农户口且符合相关政策的未婚青年,男、女均需满30周岁;
    2、必须有一方属于长沙市户口;
    3、离婚5年以上才能购买;
    4、离婚前未享受过福利房和房改房可作特殊处理。
二、申请人到市房改办申领审批表。
三、申请人到本人单位盖章,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无单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申请人到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仅限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人员)。
五、区房产局窗口审核盖章。
六、申请人到市住房办盖章。
七、承诺办事时限,资料齐全即办。

窗口电话:4511203,投诉电话:4552321
咨询网址:http//www.kaifu.gov.cn (开福区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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