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申请条件及收件要求 1、申请条件 (1)无固定住所 (2)向社会租赁住房 (3)低保无房户 (4)填写《长沙市低保无房户住房租金补助申请表》 2、办理审核需交验的资料 (1)《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固定住所证明(收原件); (5)房屋租赁合同(收原件); (6)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以上未注明收原件的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审查轮候 审查符合条件的,在适当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按照补助对象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综合平衡后,实行轮候补助。 三、审核批准 按轮候顺序报市房产局审核批准,由区房产局发放住房租金补助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