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 参保(续保)需提供资料:⑴属于第一次续保的带原工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⑵本人身份证;⑶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带失业保险金领取证;⑷属于再次续保的带前次缴费凭证。
(二) 缴费程序:⑴社保中心领取缴费单;⑵凭缴费单到银行进帐;⑶凭银行进帐单到政务中心开票。
(三) 缴费方法:⑴缴费年度从当年4月到次年3月为一个缴费年度;⑵个人缴费一年一次性足额缴纳,并在每年3月底以前缴纳。
(四) 缴费比例: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自谋职业者可按缴费基数的21%缴纳。
(五)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月工资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和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之间的任意数。
(六)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条件
①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
2、养老金的计算
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和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这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七)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须知
出示用人单位调入函;凭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移证明;凭个人帐户储存额单据和个人帐户档案。
二、政府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
商业人寿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一个保险种类,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中退休或保期届满时同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但是必须认识到,商业人寿保险与国家法定养老金保险二者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制度,在以下五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①保险性质不同。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②保险对象不同。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人寿保险的对象的一切自愿保险的自然人。
③实施依据和方式不同。养老保险依据国家法律规则强制实施,属于强制性保险;凡应参加养老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商业人寿保险一般采用自愿原则,保险契约只有在保险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建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保险人可因被保险人不履行缴费义务而终止保险合同。
④保障水平不同。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是相对稳定的,一般高于救济和失业保险水平,可以满足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商业人寿保险的水平是不稳定的,保险待遇取决于投保人金额的多少,即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⑤承担风险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不同。养老保险的缴费或出资义务通常由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政府委托专门的公益性的社会保障机构来管理和经营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责任由国家和政府承担。商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经营主体是自负盈亏的商业保险公司。其支付风险往往由商业保险公司和保险受益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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