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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是潭邵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一名员工,直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我们的人事挡案都在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前年根据政策,我把自己的户口转到了长沙省人才交流中心,是集体户口。去年我结婚,爱人是邵东户口,今年5月我们有了小宝宝,我想给把儿子的户口跟我一起,落在长沙,于是我去了我的户籍管理单位“火星镇派出所”,可他们给我的答复是,要我去找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给我来办理,他们愿意给我办就可以,他们不直接给个人办理。于是我又跑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找到了专门负责我们潭邵高速公路人事管理的人员,可后来他们给我的答复是公安分局不给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子女落户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新生儿的户口是否可以跟父亲的户口落一起?是否户口迁入长沙市的(应该也算是长沙市人吧)在某些人眼里算是“二等公民”?为什么派出所要我找人才中心,而人才中心又推说公安分局不给办理?我儿子户口到现在还没办理。请区里的领导能否给我问问这是怎么一回事?也望给我回个信。本人将不胜感激。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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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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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户籍问题,我们的答复如下:首先,您的户籍管理单位“火星镇派出所”属于芙蓉区的管辖范围。另外,公安系统是市垂直管理单位,因此,建议您直接向市公安局咨询此事会更妥。市公安局的办公电话是:2587722。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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