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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公众信息网 > 区长信箱
 
  请区长作主  
     
 
提交内容:
尊敬的区长先生

您好!
 
    我是来自本市青竹湖镇天井村的一个普通村民,如果您于06年12月23日在您的信箱中见到我的信,那么您对我就不那么陌生了,自从我因村务,民主,拆迁公平公正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以来已有一个多月了,至今不但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反而却迎来了报复的危机。 

    区长先生,因我所写的材料涉及到某些领导违纪、违规,所以某些领导正利用职务之便,企图对本人住处进行强拆。我这里说明一下,本人因06年3月被绿城地产及青竹湖球会征拆后,5月份购得新安寺村一王姓朋友过渡棚一处用以安家,以减轻生活来源问题。自从我写材料上访后,青竹湖镇城管部门就三番两次收集本人材料,抓小辨子,甚至还查本人摩托车上牌及手续等问题。有目共睹,我住于距长湘路400米左右,处于青竹湖与新港镇交界处,原新港镇辖区,青竹湖今年建镇后划为该镇管理,该房建于05年11月,06年5月本人购得后,五口之家一直生活在此,我不以盈利为目的,也没有多占或一户多宅。大家都知道,青竹湖与新港镇过渡房至少在千栋以上,有关系背景的他们不查,有些房子建成至今没住人的他们也不查,如我不上访我知道我也可平安无事,但是,在区长先生您英明的领导下,是不允许有贪官污吏来侵害百姓的权益的。所以敬请区长先生为我作主,要求有关部门领导责成某些领导立即停止报复行为,要拆党员干部带头拆,有关系背景的优先拆,还有投机取巧的,给老百姓树立一个好榜样,也请那些想对上访公民进行打击报复的个别领导牢记总书记的八荣八耻,自觉检讨自己,正确对待公民的上访。如还要继续蒙蔽上级领导,拖延办案期限,对上访人打击报复,本人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将采取鸣冤、静坐、绝食以及去中央上访等引起更上一级领导及广大公民的关注。敬请您能为我解决困难,尽快回复我的信,不要再对我们的冤情置之不理了。
   
回复内容:
关于天井社区居民李新民给区长上访信的回复

    2007年4月20日,我镇接到区政府转来的一封给“尊敬的区长先生”的上访信,接信后我镇十分重视,现就信中反应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镇天井社区居民李新民为绿城?青竹园项目拆迁户,也是老上访户,其房屋于2006年5月由捞刀河镇重点办负责拆迁。2006年8月后,李新民经常组织部分拆迁户到省、市上访,主要上访内容有三个方面:
    1、拆迁补偿不平衡;
    2、60号令补偿太低;
    3、要求公平、公正并公开所有被拆迁户的补偿资料。 我镇就其反映的问题曾多次召开专门答复会议,区国土局拆迁事务所、捞刀河镇重点办、青竹湖镇综治信访办共同组织答复了6次,区政府办、区信访局协同区国土局、捞刀河重点办等也先后组织了专门见面答复会。由于李新民等拆迁户每次提出的问题都超出政策之外,未能达到其目的。政府工作人员只能做劝导工作,并没有对其采取任何行动。

    二、李新民上访信中所说:青竹湖镇城管部门三番两次收集其个人资料、抓小辫子等纯属谎言。其房屋于2006年5月由原捞刀河镇重点办拆迁后,包括过渡费在内的各项补偿都已足额到位。2006年5月26日,李新民从植基社区居民王建国处购买的过渡棚141.6平方米,属于违法、违章建筑,根据党委、政府“对我镇辖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的统一安排,镇城管部门于2007年1月5日在对植基社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时,就他所购的过渡棚属非法购置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大量的说服劝导工作,并要求其自行拆除,由于考虑到他是本镇拆迁过渡户,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强拆。

    三、关于查其摩托车无牌问题,属于全市交通秩序整顿范围。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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