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责,区交管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管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组织人事、群团工作、行政执法、安全联组工作。 督办区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所的有关工作;负责主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拟订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文秘、党务、政务、工青妇、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外事接待、会议、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学习和有关证件的发放管理、计划生育、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打字复印、考勤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及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救灾、抢险、战备后勤、扶贫等运输车辆的组织协调;负责交通安全联组工作和局机关车辆年审等有关工作。
(二)计财科
主管全局财务、审计、票据管理、计划、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日常工作,研究并拟定全局规费征收计划,经济目标管理及有关奖励政策;对全局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对下属所的财务指导、监督和审计;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备、任用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负责全局票据的收发管理、统计等工作。
(三)征收科
主管运政征收、办证、联运代办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车辆、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呈报辖区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经营者的资质条件及开业、停(歇1业申请和核发审批后的运输经营证件;负责运管费、养路费和其他规费的征收;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经营者运输经营证件的年度审验;协功交通执法监督稽查。
(四)稽查科
主管稽查、处罚、维修等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精神的宣传贯彻;负责执法督查和行政处罚,负责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亭,负责运输市场管理和安全工作,依法查处运输行业中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交通局和区政府对客货运站、场的管理;负责组织安排拖摩养路费的征收,协助运管费征收;负责辖区内汽车专项修理和摩托车修理业的资质审验、停(歇)业的审批和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救灾抢险、战备后勤、扶贫等物质运输的交通疏导,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三乱”的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五)公路管理科
主管全区县、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县、乡、村级公路路政、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及其设施。协助公路、水路“三乱”整治工作。
派出机构
捞刀河交通运输管理所、洪山桥交通运输管理所、新港镇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完成区局下达的各项规费征收任务和其他中心工作;负责本所及职工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的有关工作。其人员编制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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