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组织领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牢固树立热心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
2、组织实施对本级直属机关单位后勤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直机关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共用房的规划、改造、建设、调配、维修、管理和权属区政府的土地管理,提出并实施基建计划和建设用地规划,制定机关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房产档案,承担机关单位房改的日常工作,管理住房公积金。
4、负责编制机关公用经费及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并严格监督与管理,维护财经纪律。
5、负责管理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6、负责管理本级党政领导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所接收的礼品,搞好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7、负责承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来宾接待,会场安排与管理,会议及招待用餐。
8、负责机关大院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卫生、物业管理、绿化美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邮电通讯、文明创建等工作。
9、负责本级机关经营服务实体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机关大院所有动力设备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输送中央空调、管理好大院水、电工作。
10、负责本系统内职工的岗位培训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区属部门集体户口的管理和转迁工作。
ll、根据形势发展和机关建设特点,适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机关后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示报告工作。
12、完成区政府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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