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目标管理,报区政府审定。
2、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通知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城管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3、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督促,调处城管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促进全区城管工作健康发展。
4、定期对各街道、镇、局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村(镇)、社区及除四害等活动。
5、对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户外宣传活动进行管理;秀全区城区路灯进行宏观管理。
6、制定全区城管系统的改革措施,开展城市管理科学研究,加快城市管理现代化进程。
7、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8、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执法队伍的作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
9、配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拆违、还路、还绿、“创无”等其它中心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