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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能,设办公室和函授办公室

 

(一)办公室

 

    1、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校建设的指导方针。负责向本校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负责有关会议、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了解催办和汇总执行决议情况,起草全校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讲话材料。

    3、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收集意见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

    4、负责机要通讯工作,办理公文收发、登记、呈送、传阅、借阅,承办文件。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和登记使用。

    5、完成全校性教学计划、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

    6、负责来校人员的公务接待。

    7、抓好宣传、报道、负责广播、电视录相的投放设备管理。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函授办公室

 

    1、拟定学校函授教育(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发展计划、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设置、办学规模。

    2、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确定任课老师,不定期地召开教学会议。掌握教学情况,了解学员的学习、思想动向及对教学的意见等,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3、搞好教学管理,选配好班主任,健全临时党支部、班委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招生、录取、注册、考试、退学、转学、休学鉴定、奖惩、毕()业证等管理工作。

    5、负责教材以及音、像、书刊、资料等教学设备的请领、采购、分发和管理工作。

    6、协调安排好教学场地和学员,并做好有关教学设备物资管理工作。

    7、负责对上级党校函授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以及学员班委会联络工作。

    8、与财务配合做好函授财务管理,开源节流。

  9、完成校长分配、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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