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
1、具体目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秋季全部免杂费入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实行“一费制”全免。
2、资金来源:国家、市、区财政投入。
3、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二)实施农村学校改水工程
1、具体目标:完成5所学校饮水改造。
2、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
3、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继续落实计划生育五项优惠政策
1、具体目标: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奖励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费、城市低保户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等五项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到100%。
2、资金来源:国家、省、市、区四级财政负担(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国家、省、市、区、街五级负担)。
3、责任单位:区计生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