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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2005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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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2005年八件实事

安排意见》的通知

 

开政办发〔2005〕32号

 

青竹湖外商城管委会,洪山旅游区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长沙市开福区2005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长沙市开福区2005年八件实事安排意见

 

一、第一件实事:改善农村办学和医疗卫生条件

(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1、具体目标:投资69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863.6平方米;投资42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C级危房840平方米;投资36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B级危房1920平方米。

2、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市危房改造资金;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区财政补助、镇(村)以及学校自筹一部分。

3、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洪山旅游区管理局、捞刀河镇、新港镇。

(二)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1、具体目标:新建和改扩2所农村中心卫生院(青竹湖镇医院、新港镇卫生院)。

2、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青竹湖外商城管委会、新港镇人民政府。

二、第二件实事:加快县乡公路建设

(一)具体目标:改造县乡公路8.3公里,协助行政村硬化村级公路4公里。

(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洪山旅游区管理局、

捞刀河镇、新港镇。

三、第三件实事:推行农村低保工程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一)推行农村低保工程

1、具体目标: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全区农村“三无”人员(五保户)和其他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切实改善无自理能力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条件,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586万元。

2、保障标准:农村“三无”人员年标准1200元,集中供养人员1500元;其他特困人员实行差额救助,年人平360元。

3、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按核定比例承担。

4、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1、具体目标: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由各级政府承担的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奖励费按政策法规的标准和人员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1)全区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单方领证的发放一半)。

(2)全区符合再生育政策而放弃再生育的家庭(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上、49周岁以下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下放弃再生育的),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的给予每户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夫妻双方为城镇未从业居民的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符合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生育二个女孩的,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2、资金来源:区财政和街道、镇(局)共同承担。

3、责任单位: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镇(局)。

四、第四件实事: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

(一)具体目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00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00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93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2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00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3780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300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600人。

(二)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第五件实事:加强社会治安整顿和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社会治安整顿和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目标:加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全区基层派出所均达到公安部《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合格标准。全区刑事案件发案、治安案件发案、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比上年同期上升幅度均控制在5%以内;现行命案侦破率达到90%以上,八类恶性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消防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比上年同期上升幅度控制在10%以内。安全生产培训特种行业工作人员500人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90%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在前几年连续下降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创建“平安开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具体目标:加强对农产品产销环节的监控检测,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下;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办证率为100%;全区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为零。加快“农改超”步伐,年内完成农贸市场改农产品超市3家。

2、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

六、第六件实事:改造背街小巷

(一)具体目标:改造101条背街小巷,达到沟通、路平,规范、整齐、有序。

(二)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七、第七件实事:建设历史区街

(一)具体目标:重点维修保护好潮宗街(含九如里、梓园)、吉祥巷(含同仁里)、连升街等3条历史街巷。

(二)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

八、第八件实事:改善城市环境

(一)具体目标:

1、新增公共绿地面积32.716公顷,新增绿地面积42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率为31%。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2、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环境治理,配合搞好长沙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水利局。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抓好环城林带、绿色通道、江河风光带、城市休闲森林建设。建设长度3200米,建设面积450亩。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青竹湖外商城管委会、区财政局。

5、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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