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潮宗街、吉祥巷火灾受灾毁损房屋
进行收购的通告
2009年1月16日和24日,潮宗街、吉祥巷两处先后发生火灾,造成52户住户受灾。对此,市、区两级政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信访、国土、规划、民政、消防、长房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善后处理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潮宗街、吉祥巷两处失火地均位于长沙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被火灾毁损的房屋不宜原地重建,相关职能部门对建房申请将不予批准。
二、由长沙市开福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受灾毁损房屋进行一次性货币收购,收购标准参照中山西路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政策的标准执行。
三、请潮宗街、吉祥巷两处火灾受灾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内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通泰街办事处,与长沙市开福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有关收购协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