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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拆迁范围内停止经营等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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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政发〔2009〕10号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拆迁范围内停止经营等事项的通告

 

中山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是长沙市的重点工程,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9〕010号),拆迁工作于2009年3月1日全面启动。中山西路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德政工程,得到了拆迁范围内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支持。为确保项目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拆迁范围是五一西路以北,湘江中路以东,潮宗街以南,福庆街、西长街以西。拆迁期限自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9月30日。

二、凡在上述拆迁范围内自营或租赁经营的经营业主,在2009年3月31日之前中止经营活动,妥善处理门面、房屋的租赁关系。对按时停业并腾空门面的经营业主,开福区工商局、税务、文化、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将为经营业主提供政策咨询、减免相关证照办理费用等优惠服务。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住户自行对违法建筑及到期临时建筑进行拆除。没有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拆除。

四、凡租住在上述拆迁范围内的外来流动人口,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迁出。

五、对妨碍、阻挠拆违整治和滋衅闹事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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