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首页   开福要闻   开福政务   参政议政   网上办事   投资开福   便民服务 今天是    
   当前位置:开福区公众信息网 > 开福政务 > 法规规章 > 长沙市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05至2006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  【字体: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发布2005至2006年度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5〕10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我市上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以及2005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5至2006年度我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县(市)为440元,我市城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县(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
  此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相关信息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加入收藏
主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31-455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