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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定点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建设生态文明,满足城乡居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需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定点义务植树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对象 全市所有机关、社会团体和家庭。
二、活动地点 1、开福区青竹湖镇群力社区植树点:伍家岭→芙蓉北路→青竹湖大道→天井路→群力社区→见义务植树基地指示牌。 2、宁乡县菁华铺乡嶂山村植树点:宁乡金洲大道→县行政中心左转上一环路→319国道(益阳方向)7 km处左侧见义务植树基地指路牌
三、活动时间 从2008年开始至2012年结束,每年的3月8日—4月10日为活动集中实施时段。要求在其它时段植树的直接与开福区绿委办、宁乡县绿委办电话联系。
四、活动形式 整地挖穴,植树培育(施肥、植树、浇水、打支撑等)
五、树种规格 植树活动以栽植胸径4—10厘米的桂花、马褂木、樟树、杜英、栾树、银杏等乡土树种为主。植树品种、规格、布局等以植树基地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六、活动步骤 1、报名。参加植树活动的单位和家庭,必须提前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6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点击进入) (3)联系电话:开福区绿委办:0731-4227206 宁乡县绿委办:0731-7875105 2、植树。植树单位或家庭根据区(县)绿委办安排,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或前往植树点挖穴、整地,或自备苗木和肥料,在指定植树点进行树木种植。不便自备苗木、肥料的可委托所在区、县绿委办指定专业公司代购苗木和肥料,其它工作经费由所在区、县绿委办负责。 3、发证。对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家庭,所植树木由所属县(区)绿化委员会进行挂牌纪念并发放义务植树荣誉证书。
七、本通知解释由市绿委办负责
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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