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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地补偿新政新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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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施行。昨日,市国土局在全市基层干部中就新政策开展第一期培训班。记者了解到,与老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比较,新政策主要在安置模式、补偿方式等四个方面有大的调整。
安置模式 可遏止新的“城中村”
据了解,老办法的征地补偿安置模式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以留地安置为主。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留地安置模式与城市规划不相适应,新的“城中村”不断涌现,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新政策取消了留地安置,采取‘两转变一纳入’的安置模式,即转变土地性质,转变农民身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据市国土局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实施后,将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提供经济住房保障,并统筹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生活保障、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保障待遇,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这一安置模式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有效解决新时期农民安置与经济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最大化之间的矛盾。
补偿方式 将有效杜绝突击装修
与老办法相比,新政策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都有一定提高。同时,房屋及其设施的补偿方式也有了改变:房屋补偿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补偿,室内装饰装修及生活设施按照合法建筑面积包干补偿,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包干补偿,生产用房按户包干补偿,违法建筑一律不补偿。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房屋补偿的标准提高了,补偿方式简化了,新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杜绝突击装修、抢搭抢建等不良行为。
补偿程序 补偿安置方案可申请听证
新政策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征地补偿程序,增加了“预征地公告”制度。为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新政策还规定,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内,可以就房屋合法面积的认定申请复查等。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督;国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外部监督。
实施主体 管理体制重心下移
据悉,原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安置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样容易造成补偿和安置的脱节。按新的政策,农民的转户、社保的落实、困难户的救助、经济住房的建设等都将由区、县有关部门来完成,管理体制重心下移,这样将更有利于推动拆迁腾地,妥善安置好被征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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